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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点医保新政 退休者月付五元报销门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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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5-14 12:57:59 青岛财经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讯(记者 高忠业 通讯员 任滨) 记者昨日从崂山区了解到,作为我市的试点单位,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5月11日起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门诊费用统筹支付基金(以下简称门诊统筹金)。签约参保门诊统筹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只需支付5元钱,在职职工每人每月只需支付4元钱,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免缴任何费用,自签约日的次月起享受门诊医疗费报销待遇。

    据介绍,参保人员报销标准为,在

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5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40%。参保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只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还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所需费用均由门诊统筹金支付。

    根据规定,签约人患病须首先在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就诊时,要携带本人社保(医保)卡、居民身份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为签约人指定家庭医生,提供基础健康管理和基础医疗服务。

    另外,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社区转诊优惠待遇,即享受住院起付线减半,2万元以内的医疗费多报2%的优惠待遇。崂山区的居民可拨打电话66711398、66711357,咨询详细的参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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