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 正文

全国人大预算委原主任朱志刚受贿判无期(图)

1
青岛新闻网 2010-05-10 13:03:16 新华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朱志刚资料图

    新华网郑州5月10日电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上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宣布一审判决,认定朱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被告人朱志刚利用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案发后全部赃款赃物均已退缴。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志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朱志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有索贿情节,应依法惩处。鉴于其案发后能够主动坦白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交代全部受贿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多国领袖幼年与母亲合影曝光 爱无疆界(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