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5日讯 昨日,市环保局长宋春康做客民生在线时透露,为解决好夏季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自5月份开始,市环保局将与建委、公安、城管、工商等九个部门联合开展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另外,崂山区内一处长期散发刺鼻气味的家具厂也将搬出居民处,在原厂址上计划新建一所小学。 本月环保联合建委 “随着气温的升高,夜间建筑施工又将变多,噪声扰民真愁人。为了让我们休息好,请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对于网友晴朗的天空提出的这个意见,宋春康表示,为了解决好夏季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突出问题,自5月份开始市环保局局将与建委、公安、城管、工商等九个部门联合开展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其中,夜间建设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将是集中整治的重点,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夜间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夏季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予以曝光。市环保部门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12369投诉举报热线服务,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实必处”。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合,齐抓共管。对屡查屡犯、严重扰民的建设单位,我们将联合市建委采取责令停工整顿,取消文明施工单位评比、媒体曝光等措施,严加控制。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土石方夜间运输问题,与公安部门协调实行联审制度,研究运输时间,共同出台解决措施。通过设立联络员责任制,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协调,互通情况,促进管理效果。 三、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综合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施工单位进行法制宣传,督促其加强自我管理,依法施工,文明施工,杜绝违法施工。对夜间施工严格出具审批证明,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对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加大对建设单位(甲方)的管理,对建筑工地噪声管理混乱、对屡查屡犯、群众反应强烈的,追究建设单位的环境责任,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施工的立案查处。 四、搭建建筑施工单位和群众的桥梁,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保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双赢。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两改”住房等重点工程,积极协调,通过协调会、“致歉信”、通告等形式,促进施工单位与群众的沟通,努力化解矛盾,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同时,推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投资1800万元解决黄岛物流园区污染 今年6月底一期正式运行 网友bigfool02 反映了黄岛区物流园从大炼油、丽东化工、澳东化工污染问题。宋春康局长表示,经市环保局局多次检查,物流园内的“怪味”主要来源是由澳东化工有限公司排放的硫醇味和物流园内一些集装箱场站清洗罐的味在物流园内,还有一些集装箱场站对一些液体罐进行清洗作业,有大亚物流、陆海物流、捷丰物流、易锦等,因罐装液体的种类不同,散发出的气味也不同,虽然这些单位都有防治设施,但有时还是不可避免的会有“怪味”产生。 为彻底解决澳东异味扰民问题,区政府责成该公司彻底整治,公司投资1800万元对黄原酸盐生产工艺进行全面改造,新工艺由法国爱森研制,该工艺实现了黄原酸盐生产全密封,全自动,根本解决了老工艺存在的难题,使黄药生产基本不再存在气味扰民问题。目前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对试生产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完善,预计2010年6月底一期工程投入正式运行时,气味污染将得到极大改观。 李沧大星电子扰民 本月底新上5套异味深度处理设施 对于网民反映的李沧区大星电子污染居民区事情。宋春康局长答复道,2007年6月,该企业喷涂生产线经环保审批、并于2008年3月竣工验收后,投入生产。该生产线配套有废气处理设施,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为达标排放。针对仍存在的异味扰民问题,该公司承诺的5月底新上5套异味深度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1套。同时,市环保局要求企业不要因为5月底上设施而放松要求,实际上分局每周都去个三、四次到周边马路上闻味,包括清明节(企业实际生产2天)、五一节期间(企业实际生产1天)。期间,也一直用行政手段对企业依法规范。 中能硅化工厂将会被立即进行处理并责令整改 对于网友白云湖畔提出的京口路上的中能硅化工厂四周全是居民区,整天排污污染环境问题,宋春康局长表示,中能硅化工公司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排入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对于锅炉烟气环保局一直将其列为控制燃煤锅炉的重点单位,要求其使用低硫煤炭,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对监测超标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责令整改。目前,该单位已经制定新上脱硫设施的方案,计划下半年将安装脱硫设施,进一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崂山区小埠东村委旁家具厂污染被罚5千元 “小埠东村委会大院里面收破烂的、修车的、家具厂、黑馒头作坊、黑澡堂等等什么都有。黑烟筒林立,违章房一间连一间,一层罗一层,黑烟筒密密麻麻一大片。” 网友曹亟砳反映,这里垃圾破烂随意燃烧,刺鼻的油漆稀料味、呛人的烧散煤烧木粉味、熏人的毒气黑烟一年到头低空排放,周边多个居民小区整天、整年不敢开窗通气,连到体育中心活动都被呛得喘不动气。 宋春康局长表示。经崂山分局调查,主要反映的是“青岛立欧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污染扰民问题。该公司位于崂山区同安路873号,小埠东村委旁。于2000年1月投入生产,随着城市化发展,2007年在距该公司50余米,建设海尔东城国际住宅小区。据调查了解,该公司区域属违章建筑。其中,“青岛立欧古典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古旧家具修复与生产,无喷漆、烤漆工艺。经现场监察,企业自建一烘干房,产生水蒸气、烟气,该公司生产修补古旧家具过程中,使用少量含甲醛稀料。 2009年4月20日,环保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当事人存在废气污染问题,执法人员于4月27日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检查中发现“青岛立欧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分局以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为案由。 环保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有效改正其违法行为。经呈批同意后立案,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纳,企业已停止使用含甲醛稀料及其自建烘干房。该问题中反映的其它洗浴房、馒头房等均属无照经营,我分局无法律依据立案查处。已于2009年9月向区政府提出建议,请区政府协调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取缔。目前,该区域已被规划为建设一处小学,随着规划建设,该公司已做好搬迁准备。下一步,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察,确保环境信访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