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noce 我们企业是一个位于市区的老企业,几十年来为青岛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卓却贡献。近十几年来致力于环境治理,接连投巨资努力改善环境,取得了不菲成绩。企业本来位于工业区,可近几年来周边几乎被居民小区包围,随之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对我们企业的投诉也就接踵而至。我们是国有大企业,有高度的环境保护自觉性,也为此付出了我们的心血,但尽管如此,仍无法让周边群众满意,我们确实非常无奈。举个例子:群众时常投诉噪声扰民问题,可无论是我们企业自身监测结果还是环保部门监测结果,均显示我们面向居民区的厂界噪声是合格的。为此我们企业也多次到居民区走访,发现噪声确实对部分群众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此,我们想请教宋局长,对于这种事实(即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的事实和部分群众确实感受到噪声影响到自身生活的事实),如何从法规上界定和解释?再者,对于企业在该处合法经营在前,居民搬至其周边生活在后这种情况,出现扰民现象,是否一定要把责任定在企业?房地产公司有没有责任?房地产公司建房子的时候是否需要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呢?谢谢! 宋春康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站在企业立场,从法律角度来讲,企业达标排放已经符合规定,企业和监管不承担法律责任了。排放标准只是保证环境质量的最低底线,布局不好,扰民客观存在。站在群众立场,企业和监管部门还要想办法,减轻干扰,这是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 从长远来看,今后在城市开发建设中要合理确定功能区,合理布局,并且要保证住宅与企业的间隔距离。 晴朗的天空11 随着气温的升高,夜间建筑施工又将变多,噪声扰民真愁人。为了让我们休息好,请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 宋春康 网友你好!为了解决好夏季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突出问题,自5月份开始我局将与建委、公安、城管、工商等九个部门联合开展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夜间建设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将是我们集中整治的重点,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夜间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夏季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予以曝光。市环保部门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12369投诉举报热线服务,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实必处”。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合,齐抓共管。对屡查屡犯、严重扰民的建设单位,我们将联合市建委采取责令停工整顿,取消文明施工单位评比、媒体曝光等措施,严加控制。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土石方夜间运输问题,与公安部门协调实行联审制度,研究运输时间,共同出台解决措施。通过设立联络员责任制,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协调,互通情况,促进管理效果。 三、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综合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施工单位进行法制宣传,督促其加强自我管理,依法施工,文明施工,杜绝违法施工。对夜间施工严格出具审批证明,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对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加大对建设单位(甲方)的管理,对建筑工地噪声管理混乱、对屡查屡犯、群众反应强烈的,追究建设单位的环境责任,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施工的立案查处。四、搭建建筑施工单位和群众的桥梁,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保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双赢。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两改”住房等重点工程,积极协调,通过协调会、“致歉信”、通告等形式,促进施工单位与群众的沟通,努力化解矛盾,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同时,推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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