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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区社区医院全部纳入统筹 基本药物报销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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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29 08:20:29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早报讯 从下个月起,参保职工签约社区门诊统筹的,购买基本药物可享受报销60%的待遇,比非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改办获悉,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出台新政调整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参保职工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就医,在享受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的同时,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也得到相应提高。

    报

销新增500多种药

    国家和山东省确定了523种基本药物,在我市七区73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胶南、胶州、即墨市的58家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这些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我市确定,除避孕药、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外,其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以确保广大参保人能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和报销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负担。

    公办社区全纳入统筹

    我市职工医保的门诊统筹制度试点仅仅一年,确定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目前有47家。配合这次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我市进一步扩大了定点单位数量,使广大参保职工看病方便、报销及时。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73家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人社局对其人员、设备等资质进行审核后,已经全部纳入门诊统筹试点单位。此外,我市对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了相应审核,目前已经确定多家单位纳入门诊统筹,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就近签约就医。

    个人缴费下月起减半

    按照我市现行规定,参保职工享受门诊看病报销,需要缴纳一定费用,退休职工每月从其个人医疗账户中扣缴10元、在职职工每月扣缴8元,作为门诊统筹金的一部分。本次调整,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参保职工到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的积极性,将退休和在职人员个人扣缴额分别下调为每月5元和4元,门诊统筹金的筹集仍维持退休人员每年360元、在职人员每年216元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个人缴费进一步降低,而医保基金为此付出了更大的份额。

    基本药物多报10个点

    根据门诊统筹相关规定,参保职工签约社区医院后,一年内产生的费用在1500元以内的,可报销50%,也就是说可报销750元,在药品价格较高的情况下,这个报销比例对参保人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在较大程度上降低药品价格。本次调整,按照比较稳妥的原则,签约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仍维持在50%,但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10个百分点,即每年最多可报销900元。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我市还将根据门诊统筹金的使用情况适时调整报销比例。

    新签约者次月享待遇

    为确保参保职工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及时顺利就医报销,医保管理部门需要对新确定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系列的政策培训,并安装配备相应的结算网络系统。为此,本次调整从5月1日起实施。原已签约人员,可从5月1日起执行新的报销标准;5月1日起新签约人员可自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另外,由于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医疗保险目前仍实行单独统筹,可参照有关规定,依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门诊统筹工作。但在政策规定上尽量做到统一,为下一步全市统筹留好接口。 (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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