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7日讯 日前,2010年青岛市内四区一级地至七级地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确定。经适房的价格在地准价上下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内。按此规定,青岛经济适用房最高价为每平5212.95元,最低3023.45元。此规定昨日开始执行。 经济适用房价格不超过地级基准价的15% 据悉,为保持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同时还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和楼幢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上述批准的基准价格,并于销售前将具体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备案。 经适房单价最高不超5212.95元 最低3023.45元 根据其确定的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以及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来看,一级地为每建筑平方米4533元,其经济适用房最高不超过每平5212.95元;二级地为每建筑平方米4333元,其经济适用房单价最高不超过4982.95元;三级地为每建筑平方米4133元,其经济适用房最高单价不超过4752.95元。 四级地为每建筑平方米3933元,其经济适用房最高单价不超4522.95元;五级地为每建筑平方米3793元,其经济适用房最高单价不超过4361.95元;六级地为每建筑平方米3667元,其经济适用房最高单价不超4217.05元;七级地为每建筑平方米3557元,经济适用房低不低于3023.45元每平。 15%浮动 昨日起实施新规定 确定的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作为项目“招拍挂”出让的附加条件之一。开发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和楼幢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上述批准的基准价格,并于销售前将具体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备案。 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制作《经济适用住房明码标价书》,经审核同意后在售楼处予以公示;未经批准,售房时,不得在房价外加收其他费用。另外,本规定自2010年4月26日起施行。 经适房价格便宜商品房一半 “限制价格才公道啊。我现在租的二手房都涨到6千多了,要是新房估计得1万左右了,要是按现在的限制来看,那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肯定至少便宜一半。”对于刚刚出台的价格限定。目前一家三口在李沧区九水路租房的刘文斌先生告诉记者,以这样的价格目前他本人是比较满意,他和妻子都是工厂的普通工人,俩人的工资每月还不到3千,虽然孩子都已3岁多,至今连房奴都没资格做。不管最近几年能不能买上房子,但这个经济适用房的限价规定还是让他看到了房子的希望。 今年市内四区配售经适房5297套 开工经适房5000套 根据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的2010年市内四区计划配租(售)保障性住建设项目情况表,以及2010年市内四区计划开工保障性住房建筹项目情况表显示。今年市内四区配售经适房5297套 开工经适房5000套。 表格详细显示,市南区今年不售经济适用房; 市北区售379套经济适用房,位于辽阳西路219号项目(盛世美邦),辽阳西路以南、福州路以东,辽阳西路219号,将于12月底前配售。四方区7个项目 1844套经适房,李沧区9个项目,3056套经济适用房。 而今年市内四区计划开工的经济适用房5000套,市南区和市北区都没有,四方区5个项目4007套,李沧区4个项目993套。(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点击进入:2010年市内四区计划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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