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德博客再曝所谓猛料(点击查看原文) 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发声明驳斥 所有细节均子虚乌有 针对宋祖德的这篇博客,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于4月26日发出声明澄清,表示所谓“许晴东京事件”纯属子虚乌有,并对博客中所叙述的内容进行逐一驳斥。根据声明所示,许晴于2009年10月22日受广电总局电影局委派,以中国电影代表团成员身份出访日本,“因在国内工作繁忙,许晴没有参加东京电影 附声明原文: 所谓“许晴东京事件”纯属子虚乌有 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声明 近日,有人在网络博客中撰文,称去年东京电影节期间,电影演员许晴受中影集团之派与日本某电影公司老板以“人体盛”方式换回电影《国父孙中山》一片投资。经详细了解核实,此文中所陈述一切均为捏造。作为中国电影演员的组织,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郑重声明如下: 1、许晴同志现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艺创中心、北京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演员,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会员。许晴从影近20年来,在银幕和屏幕上塑造了众多光彩照人的艺术形象。生活中,许晴为人低调正派,演戏执着认真。 2、2009年10月18日,许晴是受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委派,以中国电影代表团成员身份出访日本,因在国内工作繁忙,故许晴没有参加东京电影节的活动,而只出席了在东京举行的电影《建国大业》观众见面会,当晚就赶回北京,有机票为证。 3、据了解,中影集团董事长、《建国大业》导演韩三平同志去年全年没有出过记录(局级干部出过要经广电总局批准,护照都由总局国际交流司保管),更没去过日本。所谓韩三平和许晴在东京见面谋划和日商合作一事纯属无稽之谈。 4、据了解,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迄今为止从没有拍摄、策划所谓影片《国父孙中山》。中影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拍摄此类大型纪念性影片,中影有能力有财力完成拍摄,不可能拍一位女演员用不良手段去拉外商的赞助获投资。 综上所述,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为游人在网络上对许晴通知中伤和污蔑表示愤慨。为维护中国电影演员的政党合法权益和名誉,我们特在此给予澄清,并保留对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 2010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