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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新裂痕调查:老婆承认孩子亲爹不是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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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26 10:40:45 水母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亲子鉴定。(资料图)

    调查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外遇、夫妻关系不和等传统离婚理由悄然起变,出现一个新的原因:孩子不是自己的。记者昨天从烟台市芝罘区法院获悉,尽管此类离婚案件所占比例并不大,但却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结婚7个月当上爸爸

    孩子却是妻子前男友的

    “结婚7个月,我就当了爸爸,当时那个高兴啊。现在孩子1岁多了,

才知道不是自己的,上老火了。我要求离婚,还要求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近日,芝罘区居民李先生上法院起诉离婚。

    李先生今年30岁,与28岁的妻子是在2007年下半年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不久,两人就住到了一起。得知女友怀孕,考虑自己年龄也不小了,当年底,李先生就张罗着结了婚。

    结婚7个月,儿子出生了。初为人父的李先生喜出望外,为妻儿忙前跑后,照料有加。有朋友探望过孩子后,很直率地跟他说:“孩子怎么没有地方像你呢?”“刚出生的孩子能看出什么呢?”初当父亲的喜悦,使他根本没把朋友的话放在心上。

    变故发生在孩子1岁多的时候。一次朋友聚餐中,一个朋友再次发现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他,就开玩笑说:“哥们,没弄错了吧?”朋友说完没当回事,继续喝酒去了。可此时的李先生表情变得有些不对劲了:“妻子在跟我之前,谈过一个男朋友,会不会……”这一回,他没再把朋友的话当成玩笑,心里嘀咕起来。他经常回家抱着孩子仔细端详,看过来看过去,越看越觉得不像自己,他有意无意地问妻子与前男友的事。妻子总是避开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问这些干什么?”妻子越不说,他越怀疑。为此,双方发生过多次争吵。后来,他干脆对妻子明说了怀疑孩子不是他亲生的。听到此话,妻子也决心不再隐瞒:“该来的还是来了,没想到你知道得这么早。”

    随后,妻子坦承孩子确实不是他的,是与前男友在一起时怀上的。起初自己也不知道,后来跟他同居的时候才发现,由于害怕他知道,婚事告吹,她就一直瞒着没说。再说,算一算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如果坚持说孩子是他的,时间也挺吻合。

    得知真相,李先生如遭五雷轰顶,愤然提出离婚,并要求妻子赔偿他的精神损失。

    在法庭上,女方当着法官的面,也承认孩子不是丈夫的。既然女方承认了事实,孩子的问题已经明确,法官遂耐心给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离婚,孩子由女方自行抚养教育,李先生不承担抚养费;但李先生提出,前妻在两人共同生活中隐瞒与前男友怀孕的事,存在严重过错,对自己的精神及物质造成巨大损害,要求给予精神赔偿。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女方自愿赔偿其精神损失1.5万元。

    法官感言:

    如今,人们的观念越来越开放,原先对待婚姻严肃的态度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婚同居已经被很多人接受和模仿。有人说未婚同居是“试婚”,也有人说是两人先度过“磨合期”。不管同居是为了什么,但有一点是不争的事实,那就是只要同居,就有怀孕的风险。婚前同居,导致“奉子成婚”的也屡见不鲜。而有的人不只经历过一次恋爱和同居,那么,孩子到底是前任男友还是现任丈夫的,也就成了一个新问题;另外,同居怀孕,如果不能结婚,对女方的健康不利,往往也会给女方以后的婚姻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婚前同居还是要理性地看待,毕竟生活习惯都是小问题,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后,应该互相包容,关键是两个人的婚姻观念、家庭观念等能不能做到步调一致。

    夫妻常年两地分居

    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

    “这个孩子不是我的,我要求做亲子鉴定。”38岁的牟先生在第二次诉诸法院提出离婚时提出上述要求。

    牟先生结婚10年了,他与妻子是所谓的“办公室恋情”。结婚不到半年,牟先生由于工作突出,被调往外地的上级主管单位工作,从此,夫妻二人开始分居生活。牟先生是一个事业心比较强的人,正值精力充沛的他一股子干劲儿,在单位的职务越来越高,薪酬也水涨船高。但由于忙于工作,一年中他很少回家,冷落了新婚的妻子。

    起初,妻子也理解:“男人嘛,以事业为重。”可是时间长了,特别是遇上头疼脑热的时候,身边没有丈夫照顾,心里不免有些失落。有一次,妻子生病到医院打吊瓶,看到其他妻子都有丈夫跑上跑下交钱、挂号,还给妻子买来爱吃的点心,眼前的一幕幕终于点燃她心中的怒火。不久牟先生刚从外地踏进家门,妻子便朝他大发雷霆:“你回来干什么?”莫名其妙的牟先生,回敬了妻子一句,两人当即大吵起来。

    由于两人常年两地分居,结婚3年,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妻子要孩子的愿望非常强烈,希望有个孩子能陪伴她。结婚第4年,儿子出生了。

    可是,儿子的出生并没有给牟先生带来快乐,相反,却最终成为他们二人离婚的导火索。他在外地,经常听到关于妻子的风言风语,还有人传言这个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可能自己长年不在妻子身边,对妻子缺少关爱,她又跟别人好了?”苦于无凭无据,他暂时没有声张。“等孩子长长,看看像不像自己不就知道了吗?”

    孩子自出生就由妻子一个人带着。一个女人既要忙工作,又要照顾孩子,怨言渐渐多了起来,两人经常在电话里大吵。为了回避吵架,牟先生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妻子的怨言也就越来越多。

    眨眼间,儿子5岁了。牟先生发现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自己,他对孩子也没有亲的感觉。本来就心存怀疑的他,更加断定孩子不是他的。自从有了疑心,他与妻子的争吵更是不断。为了顾全面子,3年前,他以“性格不和,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为由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准许。去年初,他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并明确提出孩子不是他的,要求做亲子鉴定,并拒绝承担抚养费,要求女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对他的这一说法,妻子坚决否认,并拒绝做亲子鉴定。

    不能做亲子鉴定,牟先生又不能出具足够证据证明孩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因此,这起离婚案件,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判决离婚,至于孩子则被判为“婚生子”,牟先生按规定支付抚育费。

    法官点评:

    近年来,离婚案件中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人时有出现。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及他人利益,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当事人申请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国家有规定,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无权强迫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应予准许。如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无论男方或女方,或者子女年纪较大的,均不能为做亲子鉴定采取强制措施。而且,人民法院对审理涉及确认亲子关系的案件,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他证据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

    单亲爸爸抚养女儿3年

    亲子鉴定压垮“好爸爸”

    “离婚了,孩子判给我了,我抚养了3年,孩子竟然不是我的,我真傻。”芝罘区的王先生一提起这事,心里就郁闷。

    原来,他与妻子离婚3年。离婚的时候,孩子才2岁,由他抚养。前妻现已另嫁。由于离婚,孩子没有了一个完整的家,王先生一直感觉愧对孩子,平时对孩子格外疼爱,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拉扯着孩子。现在孩子5岁了,随着孩子的长大,邻居说:“这小女孩长得既不像她爸也不像她妈,像谁呢?”时间长了,他也开始端详起女儿。有一天,他记起了一个人的面孔,这个人是前妻的初中男同学,以前,此人经常来找妻子。再比照一下女儿,感觉女儿长得跟前妻这位男同学非常像。心存疑惑的他,领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

    等待结果的这段时间异常漫长。在他心底,希望鉴定证明女儿是自己的,因为他抚养女儿这几年,对女儿早已有了深厚的感情。可同时,心里又忐忑不安。在矛盾与煎熬中,终于等来了鉴定结果,女儿果真不是他的!“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竟然不是自己的!” 看到这个鉴定结果,他当场就傻了。

    一直把女儿捧在手心,5年的养育、疼爱和关怀,到最后竟是一场空,王先生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巨大的耻辱和精神压力压垮了他。思虑再三,他决定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这些年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赔偿。

    法官点评:

    私下做亲子鉴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首先不符合司法程序;其次,各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是不是孩子和大人本人的血样去做出的亲子鉴定,法院也很难确定。也就是说,王先生的这份鉴定是单方面做出的,没有经过女方同意,不符合法律程序。但由于王先生手里的这份鉴定,足以使其及他人对孩子产生相关怀疑,因此,其前妻有责任予以合理解释。在法院组织双方进行重新鉴定期间,其前妻如果以无理要求拒绝,从而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记者 于珺 通讯员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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