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郝鹏俊(前排左一)在庭审现场。 ●法庭上叫嚷“蒲县县委书记向我狮子大开口,问我要5000万……” ●在当地为官多年,家族势力庞大,其子被“双规”前担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 ●在北京共购置房产35套,合同价款高达近1.7亿。仅2008年至今,已升值数倍 近日,山西煤焦反腐第一大案在蒲县一审宣判。 蒲县法院认定,原蒲县煤管局党总支书记 宣判当日,郝鹏俊等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昨日,郝鹏俊等的辩护律师任显斌告诉记者,他正着手起草上诉的法律文书。 “官煤”富豪 从最年轻干部到“十大富豪” 郝鹏俊,男,1949年生,1976年任该县薛关镇镇长,成为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1987年,蒲县组建煤管局,郝鹏俊调往该处工作;1991年,郝鹏俊任新组建的地矿局局长,2002年任安监局长,2003年任煤管局局长。因该县煤矿事故多发,2005年,郝鹏俊引咎辞职,赋闲在家一年多后退居二线,直到被抓。 郝鹏俊担任地矿局长至煤管局长期间,正值蒲县煤炭经济飞速发展时期,借助煤金推手,蒲县迅速由贫困县飞跃为年产煤炭2000多万吨、产值200多个亿的富裕县。在蒲县大街上,宝马、奔驰、悍马等豪车比比皆是。 担任地矿局长前后,郝鹏俊已开始涉足煤炭领域,与人合资经营起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并迅速跻身当地富豪之列。在当地民间版的富豪排行版上,有人称其为蒲县首富,但记者调查发现,郝鹏俊的财产规模在当地虽然稳坐富豪榜前十位交椅,却并不是首富。 郝鹏俊被捕,当地曾受过其恩惠的许多人都惋惜不已。在他们看来,郝鹏俊是个乐善好施的好人。仅2003年至案发前的2008年,郝鹏俊及其经营的煤矿在公益事业上的投入就达2000多万,涉及新农村建设移民、修路等多个领域。 为何落马 一说是与县委书记有恩怨 郝鹏俊出事的原因,有两种说法。 一是源于一次“张狂”。2008年八九月份,蒲县全县煤矿都按照命令停产,只有郝的煤矿自恃六证齐全坚持生产。蒲县县委书记乔建军说,当时正值襄汾“9.8”溃坝发生不久,中纪委调查人员入驻临汾调查。因曾任襄汾县县长,乔建军也曾因被人举报说是襄汾溃坝的保护伞等问题接受调查。乔建军说,在自己接受调查期间,有关郝鹏俊的举报材料也被送至中纪委调查组。 另一种说法是郝俊鹏和县委书记乔建军有恩怨。4月15日庭审最后陈述,郝鹏俊说“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事出有因。蒲县县委书记向我狮子大开口,问我要5000万,时间是9月18日中午,在……”主审法官即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郝鹏俊。 曾参与调查郝鹏俊一案的一名调查人员回忆,起初也就是调查成南岭煤矿非法生产的问题,但因为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不断接到郝鹏俊违法办矿、越界开采、偷税漏税和贪污腐败等问题,调查随即升级,专案组随即成立。 此案的侦办历时将近1年,且一波三折。“这期间我们承受了很大压力”,蒲县公安局经侦队一名负责人称,“郝鹏俊在当地为官多年,亲朋故旧遍地,家族势力也很庞大,其子郝丽阳被‘双规’前已经担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 “蒲县吃饱” 宣判前1.2亿资产已划归县财政 有资料显示,在此案判决前的2009年6月23日以前,专案组已冻结郝鹏俊及其亲属的家产就达数亿之多。其中,资金121288512.63元,房产35套。 记者掌握的几份蒲县法院的裁定书均显示,郝鹏俊案宣判前,法院多次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进行强制执行,并将执行回来的款项直接划拨到蒲县财政局。记者从蒲县财政局得到证实,这1.2亿查扣资金早已转入该局专用账户。这笔钱是否会被用于缴纳3.2亿罚金,是否存在未判决就先执行罚金的问题,记者向蒲县法院提出口头及书面求证请求,但未得到回应。 蒲县财政局提供的数字显示,2009年,蒲县完成财政收入9.71亿元,一般预算收入4.6亿元(指可支配财力)。财政局副局长张金龙告诉记者,4.6亿元中包含1.7亿元的资源价款,“那是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去年收了今年就不能收了”。 如果判决生效,单纯从数字上讲,3.2亿的罚金将是蒲县财政预算收入数额的一大半。当地许多人士将郝鹏俊等煤焦反腐案形容为:“煤官跌倒,蒲县吃饱”。 北京炒楼 局长盘下35套房,合同价近1.7亿 有意思的是,此案还暴露了山西煤老板北京炒楼的疯狂事实。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郝鹏俊、于香婷夫妇及家人在北京共购置房产35套,合同价款高达近1.7亿,基本接近判决中对夫妇二人的罚金总额。 据悉,这些房产都位于北京市二环附近的黄金地带,除于香婷在信恒大厦的一套单独房产外,其他都是连套购买。业内人士透露,仅郝鹏俊被“双规”的2008年之后,这些房产现在已经升值数倍。 2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蒲县纪检委一直经办郝鹏俊一案的副书记孔宪民。记者试探着问:据了解,郝鹏俊的煤矿很多炸药雷管都是通过公安局正式批出来的,公安局你们会查吗?郝鹏俊逃税,税务稽查部门有没有责任? 孔宪民回答:“这些问题,只有领导批了我们才会去查。税务的问题也不是税务局没查过,是一个经营管理体制问题,是大环境。” 对记者向蒲县纪检委、检察院、法院提出的诸多采访请求事项,当地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回应。连判决书这一应该公开的材料,蒲县法院院长给新闻发言人给出的指示是,第一,一切消息和资料不能从法院流出;第二,法院对判决中所有内容不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