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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人体器官捐献 领驾照或签器官捐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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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21 07:06:05 信息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我国每年有150万人排队等待器官移植,最终能接受移植的仅有1万余人,广东7年内仅有50例成功进行器官捐献。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启动仪式上获悉,广东将搭建人体器官捐献平台,建立人体器官捐献者资料库和受者资料库,科学组织器官的捐献、获取与分配。而为扩大捐献人群和保证器官质量,在搭建捐献平台后,广东或将参考国外经验,在司机领取驾照时候与其签署器官自愿捐献书。

    7年仅有50例

成功捐献

    据介绍,人体器官移植被公认为20世界医学进步的最主要成功之一,是挽救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的最有效手段。目前我国器官移植年需求量为150万,仅次于美国,但却仅有1万余名患者能成功接受移植。根据世卫组织调查,平均每百万居民中,我国仅有0.003名器官捐献者,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求。而从2003年在深圳率先组织开展器官捐献以来,广东7年间仅完成50例器官捐献,360例角膜捐献。而器官供需矛盾的突出,导致出现了一些违法的人体器官买卖活动和不规范行为。

    “捐献器官数量有限,再加上器官捐献登记与分享系统对接不完善造成的巨大浪费,器官紧缺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问题”,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昨日在仪式上表示,试点工作启动后,广东将建立人体器官捐献者资料库和受者资料库,科学组织器官的捐献、获取与分配,届时省内14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将可通过网络,清晰各种器官的流通情况。

    领驾照或签自愿捐献书

    “在我们这里捐献人体器官的49例中,很大部分都是交通事故者”,深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昨日表示,国外器官捐献者中也绝大部分来自交通意外,而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为13万人,他们中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器官质量优秀,如能将这批人纳入器官捐献群体,将有利于保证器官来源和质量。2006年深圳便曾有23名年轻驾车者自发在领取驾驶证后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但由于暂无这方面的法律,所以实施起来极为困难。

    此外,在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需耗时进行车祸责任认定,往往也浪费了器官摘取的最佳实施,专家呼吁,法律出台后,还应专门针对一些特事特办进行规范。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未来或将参考国外经验,在司机领取驾照时与其签署器官自愿捐献书,但这些都有待于捐献平台搭成后,与交警部门等协调后进行。(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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