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0日讯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发出《关于为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举行哀悼活动的通知》。市政府决定,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市哀悼活动。全市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落实有关要求,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致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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