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过去就是背叛 王局长: 请问抗日时期参军的老伤残军人与解放时期参军的老伤残军人在待遇方面是否有所不同?据我所知,在老伤残军人待遇方面,我们周围县市(如烟台)的待遇都要高过青岛市的待遇,这是否说明我们对那些流血流汗的老功臣们不重视或者说把他们遗忘了?以后在老伤残军人待遇方面还会有哪些进一步提高的举措?他们的住院医疗报销比例能否再提高一些?如何来保证他们真正的安享晚年?谢谢! 王凯 网友,您好! 国家制定的伤残抚恤金标准,是依据全国人均生活水平和残疾等级的不同来确定不同的伤残抚恤金标准,因此不同时期入伍的残疾军人,其伤残抚恤金标准是相同的。对于您提出的山东省其他地区伤残军人待遇是否高于青岛的问题,据我们了解,在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方面,全省的标准是统一的,但在农村残疾军人年终优待金和残疾军人医疗待遇方面,省内各地区的标准不完全相同。我市在残疾军人医疗待遇方面的政策依据,主要是《青岛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青政发[2007]29号),此办法是依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制定的,其中多项优惠政策的力度在省内都是领先的。具体问题可咨询青岛市民政局优抚处,电话:82106013。对于您提出的伤残军人待遇是否还能提高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是,今后国家将依据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程度,继续不断提高包括残疾军人在内的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在优抚对象的医疗、养老待遇等方面,我市也将继续完善包括残疾军人在内的各类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养老优惠政策。 小麻子 我们是从事社区工作十年有余人士,全国社工证书亦有,可一到要求落实工资待遇时总得不到上级主管部门确切答复。今年复明年,明年何其多?我们已经快到退休年龄了!社区工作是不是不需要有经验值?新手跟老手是不是就该一样的待遇?凡家中有关系的,则可由合同制转为事业编,不管有证没证,更不管工作能力如何?!恕我直言! 王凯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国家民政部于2007年开始试点,目前,只有深圳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全国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青岛市按照民政部要求,在市南区、四方区等进行了试点工作,现在正在向前推进。考取社会工作资格证书,只是获得了职业资格,要落实待遇,还要有岗位聘任。就像获得了律师和讲师资格证书,但没有律师事务所和学校聘任你为律师和讲师,你就得不到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你目前有了社工资格,但没有聘任为社工岗位,你现在的工作岗位是社区工作者,而不是社区社工。下一步,随着试点工作的继续,假如社区设立社工岗位时,你可以申请聘任。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使用、激励和考评,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近期,市南区将出台《市南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目前文件正在制定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