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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道路突变收费停车位 居民齐呼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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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19 07:41:32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李沧区升平新城小区一住户向记者反映,该小区公共道路上突然被划成停车位,并要收取停车管理费,不少车主对此表示不理解。物业回应说,由于之前停车太乱,车多位少,物业为规范管理,才出此办法。

    近日,家住升平路8号新城小区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两天前,他看到楼下张贴着一张小区停车公告,公告上通知,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公共道路上规划好了车位,要求业主前往物业办公室办理泊车协议。

    “以前停

在自家门口都不用交钱,现在突然说一年交的话每个车位75元/月,半年交的话80元/月。从5月1日起开始计费,估计不交钱,到时候车就开不进来了。”张先生表示,买房时他们都交了公摊面积的钱,可现在突然把公共道路划成车位了,还要向他们收取每月80元的停车费,他觉得不合理,也接受不了。

    记者随后采访了小区物业东洲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小区内的私家车越来越多,车位紧缺,小区停车挺乱,外面的车辆也能随便开进来。“有业主向我们反映,希望我们能管理下停车问题。”当记者问及有多少业主向物业反映时,负责人只是笼统地回答大部分业主反映要将小区道路划成车位。

    而记者在采访时,不少业主表示小区规范停车是件好事,但公共道路被划成车位太突兀,他们事先并没有被告知,对于停车费的定价,有些业主觉得有点高。对此,负责人表示,目前小区内共有1000多户住户,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召集大家商量只能不欢而散,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负责人还表示80元/月的停车费是结合周边小区的收费标准制定出来的。

    山东省华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静表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城小区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将公共道路划成车位,需召集全体业主开会,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居民也可推举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见习记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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