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LOGO、理念 征集活动方案 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将于近期成立,这将是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自己的家园。我的地盘我做主,我的家园我设计,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邀请全市各界青年社团(组织)共同参与中心的LOGO、理念征集活动。 一、应征作品内容 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LOGO标志设计作品稿及社团(组织)服务中心理念 二、应征作品总体要求 1、LOGO和理念应当充分反映青岛青年工作特色和青年人的时尚风貌,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2、构思新颖、内容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富于现代感和文化品位,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3、LOGO图案简洁、明了、大方,易于制作,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4、LOGO和理念的风格、字数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三、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LOGO设计应提交发送设计稿电子版至qdqinglian@126.com,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理念应有详细说明。 2、 LOGO设计图稿和理念文案应注明设计者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应征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五、应征作品评选 1、共青团青岛委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公布。 六、应征作品奖励 1、活动将评出最佳LOGO设计方案1件,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2、活动将评出最佳理念作品1件,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3、活动将评出优秀LOGO设计方案3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4、活动将评出优秀理念设计方案3件,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七、获奖作品权属 1.应征者向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在获奖之后其著作权归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所有。 2. 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作品,未经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八、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4月25日之前发送电子邮件至qdqinglian@126.com邮箱,并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青岛青年社团(组织)服务中心LOGO、理念作品征集”字样。评选结果将在青岛青年电子社区及各媒体上公布。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0532-8591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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