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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租房申请标准降门槛 调为610元-12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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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15 21:15:2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0年4月20日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610元至915元,调整为610元至1277元,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目前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已转为日常受理,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4月20日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市相关部门将在优先解决610元至915元这一收入群体的基础上,根据申请情况按照规定对新增家庭实施轮候配租。

    青岛新闻网

4月16日讯 为让更多市民享受保障房优惠机会,本月20日起,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610元至915元,调整为610元至1277元这一收入群体的基础上,根据申请情况按照规定对新增家庭实施轮候配租。其他条件保持不变。这也项调整政策,扩大了住房保障受众群。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两改”、筒子楼改造的工作力度,相当一部分住房困难户过廉租房、经适房、两改房以及筒子楼改造等方式改善了居住条件。”昨天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刘巍琪副主任表示,对于2440套保障房源,只有1600户入围,使得房源数远远大于申请家庭。故有关部门向市政府申请了提高收入标准范围,最高人均收入1277元的标准。已经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一样,比较宽松,将有更多的家庭入围。

     另外,公共租赁房申请受理工作由原来的集中受理也转为了日常受理。刘巍琪副主任介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4月20日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市相关部门将在优先解决610元至915元这一收入群体的基础上,根据申请情况按照规定对新增家庭实施轮候配租,也就是将优先原来申请的1600户,然后配给新增的915元以下的申请者,最后才考虑配给新增的1277元以下的申请者。

    刘巍琪表示,今年将在摇号之前进行打分,同一个分数级别的再摇号。同时,今年低收入家庭认证办法也有所改变,比较严格,将通过六个部门严查的方式进行认证。例如通过市民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单位在劳动部门交的保险费用,确保申请户的参假。 (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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