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前 3村官私分33万公款 南岸迎龙镇武堂村三村干部做假账、虚列土地赔偿款,昨在南岸法院受审 杨野 实习生 和冰 本报讯 (记者 杨野 实习生 和冰)三名村干部为在换届选举前最后捞一笔,合伙以伪造收据及村民土地补偿名册的手段,将33万余元款项转入私人账户后平分。昨日,曾任南岸区迎龙镇武堂村村干部的袁某、朱某、周某三人因涉嫌贪污罪被南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被告人袁某、朱某和周某三人曾分别担任南岸区迎龙镇武堂村村主任、村支书以及村会计。据南岸检察院指控,2006年,迎龙湖水利工程公司和武堂村委签订土地包干租用合同,租用该村500余亩地用于公司项目,付给村里一定的土地租用费以及工作经费,由镇政府发放到村里,补给土地被征用的村民。 之后,村主任袁某用假发票,从迎龙水利工程公司那里获得76万余元的土地租用款和工作经费。袁某和村支书朱某、会计周某商议后,决定从中截取20万元,由会计周某将其中的56万余元入了村里的账目。这20万元先寄存到村主任袁某的私人账上。 2007年,在村委干部换届选举前,三人又商议从公账上动手脚,再套一些钱出来。由会计周某伪造了一份村民登记土地赔款的名册,名单上村民的签名全系伪造。用这种方式,三人以青苗费为由头从中分两次套出13万余元,由三人平分。 2007年11月,换届选举后,袁某卸任。2008年1月,袁某将暂存在自己账上的20万元拿出来三人平分。 庭上回避谁是主谋 2008年10月,南岸区审计局接到线索,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南岸区纪委介入调查,周某很快承认了自己和袁某、朱某虚列土地补偿款的事实。去年12月,三人被移送南岸检察院。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一直持续到下午。三名被告回避主要事实,试图绕开检察官的提问,顾左右而言他。 朱某则显得较镇静,回答问题时不时转过头问身边的袁某:“我记着是———你说是不是?”但对于检察官询问“将这些钱拿出来分了,是谁提出来的?”三人都不正面回答。其中朱某和袁某都含糊其辞地说,“反正三人都在场。” 随后,检察官出示大量证据,证明这些被贪污的款项属于政府公款。并指出在案发后,三人共退还了20万元。 法院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