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孩子”竟是强奸犯 今年21岁的杨某是青岛人,家住李沧区。因为从小精神上有残疾,他只读了小学就不再读书了。杨某被法警押上法庭时还显得很稚嫩,一直低着头,像是认错的“乖孩子”,但杨某却是一个强奸犯。 2009年6月5日17时许,杨某经过李沧区刘家下河村后一处烂尾楼时,看到女青年刘某独自一个人行走,就产生了色心,将其拖进烂尾楼一楼的一个房间内强奸。刘某反抗并逃 庭审时,法院确认了一些证明杨某有精神残疾的证据:杨某生活的社区出具了其从小有痴呆症的证明、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杨某为智力残疾四级的残疾人证等。同时,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出具其对杨某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杨某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法院判决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原野 田绪宏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