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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强监管疫苗使用 发现假疫苗就地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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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07 15:23:00 济南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近期有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疑因注射问题疫苗致死致残”,山西疫苗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记者6日获悉,为有效防范疫苗不良事件在山东省发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疫苗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发现假劣或质量有问题的疫苗,立即停用,就地封存,并依法严肃处理,严禁不合格的疫苗流入疫苗接种单位。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

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重点监督疫苗经营企业“冷链”设施是否完备,“冷链”设施设备运行是否良好,疫苗购销渠道是否规范,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储存运输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疫苗经营企业6月底前要在疫苗库房、运输车辆、冷藏容器中安装药品储运温湿度监管(监控)系统,并实现与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联网;疫苗经营企业购销人员必须进行营销人员备案,供应商人员必须在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系统备案;对未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购进、销售、储存和运输疫苗的批发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理,对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藏、运输的疫苗,要监督销毁,对擅自进行疫苗经营活动的不法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按照要求,疾病预防控制单位、疫苗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疫苗购进、验收、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购进疫苗时必须索取符合规定要求的供货单位和购进疫苗的合法资质资料,利用“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查询系统”核实疫苗营销人员合法性,核实疫苗运输车辆温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确保疫苗购、销渠道合法,储存、运输符合“冷链”要求,确保疫苗质量。

    为确保疫苗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5月到6月开展疫苗经营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疫苗流通渠道、经营资质、冷链设备系统、温控系统、人员备案和制度执行情况。(记者 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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