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后果 补偿办法 2009年12月31日,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在2009年最后一天,联合制定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 在学生注射疫苗后的两个多月后,2009年12月31日,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在2009年最后一天,联合制定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下发给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法》称,此举的目的,是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其依据,是《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与2009年10月学生统一接种疫苗后出现病情,由“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认定是否与疫苗有关不同,《办法》中写明,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调查诊断或经设区市级以上医学会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所涉及的补偿。 按照《办法》规定,经过治疗恢复正常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给予包括医疗费、陪护误工费、交通费三块补偿。 其中医疗费: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对受种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在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在10万元的限额内实报实销,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不再补偿。 对受种者在出现临床表现后2年内其家属(限1人)的陪护误工费,按当事人发病当年江西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对受种者实际必需使用的交通费,凭据报销,最多不超过1万元。 此外,以下六种情况不在补偿范围之列: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单位操作不规范、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接种禁忌导致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刘效林说,按照《办法》规定,除了在诊所中没有开票据的一些花费,他能报销掉给小雨治病的大部分费用,约在1万元左右。 《办法》后还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转诊转院申请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通知书》4个附表。刘效林说,目前,他已经按照要求填写了这些表格,并上报给了当地防疫部门。“目前还没拿到钱,据说要等到5、6月份。”刘效林说。拿到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的人,都在办这个事,但都在等待。 患儿的未来 “不管是补偿还是赔偿,我觉得这只是给我们大人的经济补偿,对于小孩的权益,他们的身心受到的伤害,没有任何补偿。”蔡中君说 “现在,小雨的病情基本稳定,但过敏性紫癜是很容易复发的。”刘效林说,在没有停药的情况下,小雨都出现过身上起红点,虽然很快就消失了,但让人很不放心。 “小孩得肾炎不是闹着玩的。”小雪的爷爷赖继文告诉记者,小雪的病情比较严重,第一次儿童医院住了20天院,回家后又复发了,后来再赴南昌,住了9天院。现在,小雪的情况基本稳定,但3月23日,他带着小雪的尿液上儿童医院化验,依然有血尿。 其他患儿的境况基本相似。 “现在用药量在逐月减少,但医生说起码得用药7、8个月。”小宝的父亲蔡中君说,谁也不能保证,这病以后不复发。 对于办法中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不再补偿”规定,患儿学生家长都有异议:“都已经诊断为与疫苗有关了,换句话说,不打疫苗就不会患这个病,政府应该负责到底。” 小云的父亲艾广有说,小云患上过敏性紫癜后,他收到了一张拒保通知单。通知单上写明,小云以后因过敏性紫癜引起的其他疾病乃至身故,该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这一家保险公司,小云已经没办法买到保险了。”艾广有说。 按照《办法》中所称,所有给患儿的费用,均为补偿,不是赔偿。 蔡中君认为,现在小孩已经被激素药给坑苦了,长相、身体发育已经混乱,免疫力下降,肾炎患者还可能影响生育。“不管是补偿还是赔偿,我觉得这只是给我们大人的经济补偿,对于小孩的权益,他们的身心受到的伤害,没有任何补偿。”蔡中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