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专题> 时政类> 2010市南商贸局> 工作动态 > 正文

市南区特色街开展“3.15”诚信经营活动

1
青岛新闻网 2010-03-31 09:47:53 市南区商贸局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为营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市场秩序和经营服务环境,争创青岛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区商贸局迅速行动,积极动员闽江二路、佰优坊街区业户,共签订承诺书130份,倡导商家规范、诚信经营。

    一是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计量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和“三无”

商品。

    二是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标价普及率及准确率达到100%,明码实价率达到90%以上。无虚假原价、两套价格、模糊售价、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严格配备、使用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符合要求的衡器等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准确,公平交易。

    三是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顾客购买大件商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四是门头牌匾设计规整,保持购物场所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摆乱放等有碍市容观瞻现象。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

    五是诚信经营、文明管理,提高自身文化品味,与街区商户共建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街区。

    区商贸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市南商贸局举办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班
下一篇:市南区猪肉追溯系统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