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反贪局长”陆成景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崔瑾月 1989年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以下简称“广东省反贪局”)宣告成立。作为内地的首个反贪局,它比国家反贪总局的设立早了整整6年。 广东省反贪局成立后,该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成景出任局长,成为中国“第一反贪局长”。2010年1月30日,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专程来到广州,专访了陆 从香港廉政公署学“绝活” 上世纪80年代末的广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潜藏的问题开始凸现出来。其中,贪污腐败的现象已蔓延至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群众要求“惩治贪污腐败”的呼声越来越高。 “‘反贪污、反渎职’亟须在行政、法理上找到依据,形成机制。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大家都已经看到了这样的需求。”陆成景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他当时作为分管经济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更感责任重大。 陆成景是位“老司法”。他1932年生于广东湛江,早年被选送到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现广东省公安司法干部管理学院)学习,因成绩优秀,毕业后留校当了教员。“文革”结束后,陆成景被调入广东省政法委工作,后出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此后,他接触了大量官员经济犯罪的案件。如何预防、惩治贪污腐败,成了那一时期他经常思考的问题。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一些老干部回忆,20世纪80年代,一部名为《廉政风暴》的香港电影,曾风靡内地。这部描述香港廉政公署办案内情的电影,引起了广东省政府的注意。 1988年10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团前往香港考察,陆成景担任团长。在这次为期7天的考察中,陆成景一行对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进行了详尽、深入的考察和研究。香港方面十分热情,几乎“知无不言”地向他们介绍了经验。 “他们介绍全套技术给我们,像如何安插卧底、保护线人等看家‘绝活’,也都教给我们了。”当时的副团长吴伟亮(时任广东省检察院法纪处处长)向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回忆说,“廉政公署有他们的可取之处,但我们搞的反贪局要有自己的特点和优越性。” 此后,广东省检察院又多次组织人员赴港交流、调研。不久,在借鉴香港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反贪局的雏形逐渐形成,成立了一个由举报中心、侦查处、综合指导处、预防处、税务检察室、境外协查等6个部门组成的反贪机构。 贪官排队等候自首 1989年6月初,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刘复之,给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扬下了一道指令:组建一个强力、有效的反贪污、反渎职机构,“设在检察院系统下,广东省带头,成功之后其他省市跟进,中央不再另发红头文件”。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迅速开始筹备。6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斗争经验交流会在蛇口召开,讨论了新反贪机构在建制、人员分工等方面的大致设想。7月1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中共广东省委报送了《关于建立贪污贿赂罪案侦查局的请示报告》。8月10日,广东省委批准成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任命陆成景担任局长。 陆成景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坦率地说,当时让我来当这个反贪局长,我压力很大,也有顾虑。一些党员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威望,如果我做不好这个工作,对不住党和人民的厚望。” “陆成景有个特点,就是说到做到。虽然有压力,但一旦接下任务,他就会全力以赴地去做,绝不犹豫。”陆成景的一位老同事说,“一上任,他就跟贪污腐败分子们打起了一场心理攻坚战。” 广东省反贪局成立当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广东省反贪局借此机会,发动了一场宣传攻势,让犯罪分子认识到形势的严峻,迫使其投案自首。 陆成景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其他领导商量后,决定让吴伟亮直接上电视,给犯罪分子以“心理威慑”。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吴伟亮作为省人民检察院的新闻发言人,每天准时在广东省电视台的黄金时段露面。一般情况下,他只说两句话:“今天距离限期坦白的最后期限还有××天;截至今天,已有××个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有时,他还会讲一个刚刚破获的贪污案案例。 时任广东省反贪局常务副局长的邓海兴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反贪局刚刚挂牌成立时,举报信就像雪片一样飞来,也有很多官员主动找上门来,求情或者自首。“反贪局的领导干部既有成就感,也感到痛心。”邓海兴说,“那个时候,天天都有人来找,要请反贪局的人吃饭,很多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和恐惧。改革开放10年间,很多人随波逐流,不知不觉就犯了经济错误。反贪局的宣传攻势让很多人崩溃了。一些涉嫌贪腐的官员,找到反贪局的办公室,一进门就跪下谢罪,痛哭流涕。这时候,我们甚至顾不上办案,反倒先要安抚他们。” 陆成景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在那次“限期自首”攻坚战中,全省共有3485名违法犯罪分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代出的涉案金额累计达5040多万元。其中,处级以上干部就有439人,潜逃到境外后又回来自首的犯罪分子有33人。特别是在最后一天,至深夜12点时,还有不少人在反贪局排队自首。 亲自押回外逃贪官 当时的广东省,贪腐官员畏罪潜逃现象比较突出。陆成景和反贪局的同事,不得不时常和我国港澳地区以及泰国、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相关机构进行合作,追捕逃犯。 吴伟亮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陆成景是个工作狂,长年的奔波,使他患上了严重的肠胃病。加上原本就患有肺病,所以他的身体一直不好。“尤其是他不能吹空调,每次出行,他的车子都不开空调,住的房间也不能开空调。广东那么热的天气,对他来说真是一种受罪。即使这样,每次有重要的案子,他都会亲自出马。” 曾轰动一时的深圳市原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被“引渡回国”的案子,邓海兴至今记得很清楚。1993年7月,王建业在被检察机关传讯期间,从云南边境偷渡到缅甸,后又逃到泰国。他企图用50万美元贿赂泰国的一名警长,要后者帮他逃到柬埔寨。得到这一消息,陆成景立即部署、指挥了一场“外交战”。他一面与泰国相关机构对话,请求支持;一面派人直接找到那位警长,做说服工作。经多方努力,我办案人员与那位警长“交上了朋友”。最后,警长说“不要钱,要好朋友”,不仅退回了王建业送给他的钱,还亲手将王建业转交给了我办案人员。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陆成景担心再出意外,决定亲往汕头‘接’王建业。”吴伟亮回忆,“那时候,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发达的公路网,从广州过去,几乎开了一整夜的车。”到汕头后,陆成景亲自带人去海关协调、办理手续。之后,陆成景等人又押着王建业连夜赶回广州。1995年4月,王建业因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偷越国境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在今天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大楼里,有一个专门的展厅,详细介绍了广东省反贪局20多年来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其中,在陆成景担任反贪局长的5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444件,逮捕犯罪分子486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