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出新业绩 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一等功。创新是市南检察的生命。几年来,市南检察人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著追求和强烈的责任感,不断创新,干出了一番实实在在的业绩。 创建“阳光检察”品牌,创出良好形象 该院2006年来全力打造“公开、公正、公信”的“阳光检察”品牌。该院采取了“六个一”的保证机制,即建立一个阳光检察大厅、建立一个阳光检察网站、设立一个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形成一套办案管理机制、编发一套《阳光检察》期刊、建立一套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等,使创建工作得以实现和深化。四年来,“阳光检察”品牌建设经验多次被上级部门转发,8家国家级媒体作过专题报道;2008年,青岛市委政法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市推行“阳光政法”的决定》;2009年 8月被评为“青岛市服务名牌”,成为全国首家入选城市服务名牌的机关品牌。 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创出一流业绩 该院创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建立反贪局局长到三个侦查组的直线管理模式,实行侦查小组轮案制和办案任务分解制。 建立大要案指挥中心,出台了自侦办案经费保障办法,增配侦查设施,落实了法警办案安全保障职责。2006年以来,先后查办市中级法院、市建委等单位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8件106人。 2007年 4月,在公诉、侦监环节探索建立标准化审查快速办理机制,设立一个快速办案组和两个普通办案组,制定了刑事案件标准化审查提纲,开发了标准化审查软件,经验做法被高检院、省院推广。 2009年 5月,创新建立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制作个性化讯问提纲;建立临时代理人志愿援助机制,走出了一条办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路子。 通过创新办案工作机制,业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2006年至2008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432件2132人,提起公诉1649件2433 人,反渎、公诉等多项业务工作名列全市考核第一名,连续3年整体工作和业务工作名列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评第一名。 创新管理机制,创出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2006年 10月,该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2008 年,市南区委、区政府拨付20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院规范化建设,以此为动力,该院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 强化绩效管理。2006年 5月制定《 业务、 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办法》,开发了相应管理软件,建立规范科学的业务队伍管理机制。2007年,“三位一体”机制运行情况在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上进行演示汇报,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单位,在全国35 个试点单位中率先实行网上内部审核,连续两年顺利通过高检院检查验收。 全面实行质量管理。引入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2007年 5 月编写完成44万余字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详细规定了每个检察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推动规范化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 2006年起,运用过程控制方法,建立健全一整套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即制定业务管理流程、实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建立防止超期办案预警等,个案监督数量达到案件总量的100% ,保证了干警不办错案、不敢办错案,经验被中纪委、高检院转发。 创新服务大局机制,倾情服务保障民生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该院自2009年 3月面向社会开展“问百姓疾苦、问民生诉求、问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的“三问”活动。活动中,共访问社会各界群众1000余人,走访、帮扶企业 70 余家,收回情况记录表300余份,形成《检察机关强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职能的对策研究》等调研报告12篇,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区委李学海书记对此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 从服务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查处危害民生案件。2009年 8月,查处了该区房产管理处南京路房管所赵某、黄某负责汕头路社区拆迁改造测绘工作中渎职造成经济损失 400余万元案件,一举解决了拆迁改造中群众上访问题,维护了拆迁居民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