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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开销售5000套经适房 6月11月两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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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30 05:44:39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育生(中)和网友在线谈住房问题

    machen110 枣山家园打着政府的旗号欺骗老百姓。领导,你好。我是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枣山家园的购房者。枣山家园项目在不尊重广大业主合理建议的情况下,欲强行为业主安装太阳能供水供热系统,收取额外费用。请住房保障中心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让政府的好事办好。

    枣山家园属青岛市民生工程,是市委

市政府为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采取的惠民举措。签署购房合同前,他们的负责人和我们见面,承诺我们是集中供热、自愿安装太阳能。同时在购房合同中没有提及太阳能的任何内容。枣山家园现在扬言,必须安装他们的太阳能,否则不交房。

    我们当时申购房屋的均价为4208元,如果安装他们的太阳能,需要额外交纳1.9万元安装费,以一个80㎡的房子为例,每平米的均价增加了237.5元,也就是这个房子的均价是4445.5元,基本持平2008年同地段的商品房。

    枣山家园在房屋建设中,未按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程标准进行施工建设,而是在房屋主体完工后,采取封闭阳台、优化外窗安装等非实质性措施施工,欲达到安装太阳能的工程标准,不符合可再生资源的项目工程要求。按照枣山家园关于太阳能的施工方案,太阳能悬挂于阳台外墙。而房屋建设中,除楼体东西两头户型外,其余各户型阳台均为主体施工完毕后建设,没有钢筋与墙体的混凝土连接,极不牢固,不符合国家商品房安全建设标准。

    枣山家园项目不能提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正式批文,而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表示,国家对此项目有专项财政补贴,收取相关费用纯属该公司市场行为,与项目实施无关。

    枣山家园不能提供太阳能的相关技术参数。经咨询我国的品牌太阳能生产厂家,同类场频一般在5000元左右,现在要我们1.9万元,这是欺骗。

    目前,太阳能技术仍处于试验阶段,各项技术正在持续改进,在枣山家园这样一个民生工程、且业主均为中等收入家庭的项目上推广实施,不合乎政府的初衷。

    您好!关于枣山家园项目欲强行为业主安装太阳能供水供热系统,收取额外费用问题,我们近日已陆续收到部分市民的举报。对此问题,我们已召集市物价部门、李沧区政府以及相关单位专题研究,并形成明确意见,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在居民自愿基础上方能安装太阳能供水供热系统。若该单位强行安装并收取费用,市民可向市物价检查部门举报。

    cn开心果 尊敬的王主任:

    我有一间20几平方米房子因无法居住(属于三无:没上下水、无卫生间、没厨房),2001年5月起就在外面四处租房,至今搬了3次家。我公婆在农村,常年有病,需要我们赡养。每年下来生活费和医疗费就花去了不少费用。另外还考虑到孩子的教育费用,所以至今都无法实现买房的愿望。去年勉强申请了经济房,条件合格、但只因有那几平方米房子,不能入围。

    本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咨询后得知,还是无法实现改善住房的愿望,被政府制定“不够灵活的政策”无情的挡在门外!原因:有住房......(很郁闷!)

    网友您好,从您的表述看,您的住房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申请条件,但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条件(人均月收入610-915元)要严于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277元),由于无法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请拨打我中心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咨询电话:82654572我们将予以详细的解释

    傻瓜先生 在青岛工作多年,服务于青岛,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工作并生活在青岛,但户口在外地,其实也算是实际意义上的青岛人,是不是也应当享受一下保障用房的优惠申购条件,何时可以出台具体而又详细,能够充分保障社会夹心层的居住需求。大学毕业

    六年了,要结婚了,可在青岛还是买不起房子。如此下去,太多的刚毕业的年轻人,怎么敢在青岛工作和创业啊。谢谢!希望我们的政策更加能够惠及民生。

    王育生 网友您好,我市年前刚刚发布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在解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无力购买的“夹心层”家庭住房困难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同时,计划在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划出了部分房源定向租赁给经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调研,计划出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性意见。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在总结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优秀人才周转住房)配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市财力状况,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蚍蜉 在青居住5 年是在青岛缴公积金5年?在青岛消费5年?缴税5年?工作5年?

    王育生 您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该时间段从常住户口在市内四区户籍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计算。

    chilli546618 王主任您好,请问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我和对象都是在青岛读的大学本科四年,当时在校时户口都在四方区,现在毕业两年了,对象户口一直在市南区,我因为工作原因,刚把户口迁到市南区,按照条件在校户口和毕业后工作的户口都是市内四区的,我对象的五年已经够条件了,我现在户口也在市南区,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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