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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多部门联动大力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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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29 09:34:2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3月29日讯 昨天,青岛市气象局,市气象学会联合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法制办等多部门,通过密切合作,在青岛五四广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宣传,加强全市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等工作。

    青岛市气象局副局长洪光与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法制办等部门有关领导和社会公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多名气象专家向围观群众解说关于气候变化、防灾减

灾、气象历史、预报服务、气象法规、人工影响天气、防雷管理等有关知识,并发放气象宣传材料8000余份。

    浓烈的宣传氛围引来社会各界人士长时间围观。高大的拱门,彩球上高高飘起的宣传条幅,以及多达50余块气象宣传展板深深吸引着过往的每一位人士。

    据悉,2010年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颁布《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之后,我国制定的第二部与《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是规范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行动准则和法律保证。(青岛新闻网记者董金鹏 通讯员林泽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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