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押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青岛新闻网3月26日讯 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对外发布消息:在市局统一指挥下,刑警支队会同市南公安分局,仅用四天的时间即成功侦破“3.20”抢劫杀人案,3月24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颜某某抓获归案。 记者了解到,3月20日凌晨3时许,市南区新湛三路8号门前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被歹徒持刀杀害。案发后,市公安局修潍青 经审查,颜某某供认,3月19日晚,其预谋抢劫,携刀窜至南宁路盗窃微型面包车一辆,并驾车窜至东海路某小区附近因车辆损坏将车丢弃,后又窜至洪泽湖路与太湖路口盗窃另一辆微型面包车,窜至新湛一路附近寻找作案目标。3月20日凌晨3时45分,受害人何某途径此处时,颜某某持刀拦截、抢夺受害人背包,并持刀将受害人捅伤,致其死亡,后驾车逃离现场。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王建华 仪铭 王迅)
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
民警押犯罪嫌疑人辨认抛物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