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相机伸到隔壁邻居窗前,偷拍情侣的床上活动,昨天,山东烟台开发区的这名变态男子因侵犯公民隐私被公安机关拘留3天。 20日上午,住在开发区金鑫花园的王先生起床后,无意间发现自家窗外有个数码相机,他吃了一惊,再细看,相机绑在拖把柄上,是从隔壁伸过来的———遭遇偷拍了!王先生气急,赶紧招呼女友,两人偷偷靠近窗户,合力把相机连带拖把拽了过来。两人拿过相机一看,相机在录像状态,再仔细察看, 就在等待警察的空档有人敲门,王先生开门一看,是隔壁的张军(化名)过来要相机的。正在两人争执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详细调查。 经审讯,张军今年28岁,租住了开发区金鑫花园一栋阁楼后,发现隔壁住着一对青年男女,他就将数码相机绑在拖把柄上伸到了邻居的窗外,看能不能拍到点“刺激”画面。结果头一天他就试验成功,在获取镜头后就在家中反复播放欣赏。第二天,他如法炮制,再次把镜头对准了邻居的窗户,不想正好被这对情侣发现。 遭遇偷拍怎么办?警方提醒,作为公民个人,如果发现周围有人偷拍,可以拨打110报警,在确认对方确实存在偷拍行为后,警方将出面干预直至偷拍者删除影像资料;如果对方拒不删除偷拍资料、或者拒不承认偷拍事实,将被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