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低保家庭大学新生今后将可申领入学救助金了。23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山东省从今年起在全省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符合省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者,每人将获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据了解,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凡山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 按要求,救助金要于9月10日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享受救助的高考录取新生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并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寄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记者还了解到,本次救助金资金主要由山东省通过省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资金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多渠道筹集解决。 ◎救助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于每年8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杨 凡 李晓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