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汤里的“小强”。(资料图片) 小肥羊“蟑螂汤”案昨在深圳开庭审理 消费者向小肥羊索赔200万元天价精神损失费 核心提示: 8只芝麻大小的“小强”(蟑螂),因被要价200万元人民币,堪称史上最贵小强! 这是恶意敲诈,还是为了警示社会?“3·15”刚过,一起饱受关注的消费者维权案就在福田法院打响了,昨日开审的小肥羊“蟑螂汤”案吸引了本地所 深圳食客高彩云称在小肥羊火锅店吃到8只蟑螂,随后,她采取了一种激烈的方法维权——将小肥羊告上法庭,索赔200万元精神损失!而小肥羊的代理律师则辩称,没有证据显示这8只蟑螂是出自小肥羊的。记者王纳 事件回放:火锅汤赫然发现8只小强 昨日该案在福田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传召了一名证人王先生,王先生作为当时的目击者,向法庭陈述了当时的事件过程。 王先生说,2009年10月14日,他应邀去小肥羊(一家大型连锁火锅店)梅林店就餐,到了店内发现高彩云已经和梅林店的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因为高彩云喝了一口汤之后,突然发现汤锅里有8只蟑螂,当场就呕吐了起来。 王先生说自己在现场看见,在汤锅里赫然有8只小虫子,看起来像是蟑螂。该店的执行经理张仕均拿出1500元消费代用劵要求私了,而且其运营经理刘虹汝为毁灭证据,当众抢夺装满八只蟑螂的汤碗企图喝下了事。 高女士要求小肥羊作出书面道歉,双方都无法谈拢,并因此发生了争执。最后,高彩云及家人将汤锅作为证据带走了。 王先生说,事后他参加了高女士和小肥羊的几次碰面协商,但最终双方都不肯让步。“蟑螂汤”造成高彩云当天晚上连续腹泻,第二天在医院诊治是肠胃感染。 关注证据:小强冻了5个多月 昨日庭后,记者看到原告方作为证据的当时的“蟑螂汤”,在冰箱里保存了5个多月,整整163天的汤里,确实能辨认出汤里的黑点是8只有脚的小虫子,像平时俗称的小蟑螂。 这些小虫仅有芝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