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种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终于出炉了,2916个规格的药品将被摆上131家基层医院的药架,按照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一分钱也不赚。记者昨日从市医改办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基本药物采购价目表终于出炉,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在列,令人高兴的是,药品采购目录和价格均由我市相关专家制定,并报省卫生厅审批,药品生产厂家和药品规格充分考虑到了岛城患者、医生习惯,具有浓厚的青岛特色。
记者昨日从市医改办了解到,备受市民关注的基本药物价格审批终于尘埃落定,市政府同意发布《青岛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并转发省物价局 《关于青岛市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的批复》,公布了523种药物的规格、采购单位和最高采购限价,并要求卫生部门采购药品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省物价局的批复文件称,同意我市关于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的标准,并在今年3月至10月1日期间执行,要求现行的采购价格低于最高采购限价,而且不得高于实际采购限价。执行期间如果需要采购目录外的药品,需要及时报审。 确定2916个药品规格 记者在 “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目录表”中看到,药品种类共有523种,包含国家基本药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中成药部分,以及省增补药物农村基层部分和社区部分,涉及的药品规格总数达到了2916个,包括不同剂型、不同包装和不同生产厂家等。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采购限价目录表”充分考虑了不同患者的用药习惯,同样一种药品,目录列出了多种剂型,以临床上常用的阿莫西林为例,目录中的国家基本药物部分中,共有此类药品27种,包含了胶囊、片剂、薄膜衣片3种剂型,各种剂型的还包括几种不同的包装类型。“这些药品,分别来自9个国内知名的制药厂,因此在价格上有轻微的波动,但质量上并没有本质的差别,适用于各种不同患者的使用。”该负责人表示,为患者考虑设定了多种情况,因此规格数量是药品数量的近6倍,也就是说,平均每种药品有6个规格可供患者选择。 原来便宜的价格不能提 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10月1日前的过渡期内,必须遵守物价部门制定的基本药物的最高采购限价(含配送费用),所需基本药物仍按照原采购和配送渠道进行配备。基本药物价格实行“双低控制”。药品的实际进价低于最高采购限价的,按实际进价销售;实际进价高于最高采购限价的,按最高采购限价销售。也就是实际进价和最高采购限价相比较后,按照最低的价格进行销售。现有库存的非基本药物,按规定要全部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原则上应在4个月内使用完毕。过渡期后,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10月1日起,全省正式实行基本药物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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