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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副局长姜集喜在线交流户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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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22 16:15:32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tyck1978 局长, 您好,请问市南区集体户口在市内买房转为非集体户口对于所购房屋是否有限制。

    姜集喜 网友您好!集体户口人员在购房后可以将户口迁入到所购房屋上,但如果是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则不能直接迁移。

    留言板 今天下午我乘车时,身份证不慎丢失,现在很着急,怕被坏人捡去利用,我应该如何办理?

    姜集喜 网友你好: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丢

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丢失补领手续,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群众在丢失证件后要采取一些必要的预防措施,一旦发现造成了损害,要及时报警或采取相关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法律规定可以处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留言板 听说青岛叫外来人员为“新市民”,我上周来到青岛,到哪里办理新市民证件

    姜集喜 这位新市民您好!请您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三张一寸照片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小朋友 我儿子今年2岁,经常和我一起飞来飞去,拿户口本实在不方便,请问可以给我儿子办个身份证吗?

    姜集喜 网友你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规定,未满十六岁公民可以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持户口簿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路行qi 局长你好,我是胶州的,06年结的婚,08年底有一小孩,现在一岁半了,一直未落户,因为落户要求必须上环,老婆对此心理反应很大,就没上环,可是孩子的户口不知怎么办,法律也没要求必须上环,请问局长我该怎么办,谢谢!!!

    电话13220880300

    姜集喜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新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直接拨打市公安局咨询电话6657351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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