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都是拿钱开路 哪知这次行不通了 找专案组相关人员是谢才萍准备“摆平”的第一步。她通过熟人找到专案组一名领导,采用“以钱开路”的老办法,在送给对方装有5万元的信封后,她说出此行目的:“我愿意投案自首,但你们必须保证我能够取保候审,这是我哥(指文强)的意思。” 专案组的这位负责人称:“市局查得紧,你的事难度太大,我不敢打保票,你还是把钱拿回去吧。”说完把5万元还给了谢才萍。 之后,谢才萍又通过熟人找到南岸区公安分局一名负责人,提出同样的要求,也被对方拒绝了。谢才萍还是不死心,又找到一名法官,企图通过他与公安局领导的关系,实现所谓投案自首,达到取保候审目的,但照样没有成功。 “谢姐”病急乱投医 收发员骗她3万元 这些路子均失败后,谢才萍认识的一敖姓男子给她介绍了一个“救命活菩萨”——宋某。敖某称,他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宋某,是某机关的人,跟市公安局某领导很熟,常常一起吃饭、喝酒,绝对有能力帮谢才萍打通关节。 正一筹莫展的谢才萍马上跟宋某见面,宋某答应帮忙办理此事。由于其他路子走不通,谢才萍将希望全押在宋某身上。敖某也就为此隔三岔五地给宋某打电话,询问事情办得如何。 宋某见两人如此心急,产生了骗些钱来用的念头。他没有如实相告自己收发员的身份,根本没有能力办这些事情,而是在2009年1月与谢才萍相约到渝北区龙湖花园转盘附近的一个茶楼里,称春节将至,要给领导送茅台酒。谢才萍懂了宋某的意思,给了他3万元“活动经费”。 宋某拿到钱后,没给领导买酒,而是自己在春节期间将赃款挥霍殆尽。 东窗事发没有跑脱 骗3万元坐牢3年 由于事情一直没有办妥,谢才萍后来觉得不对劲,经了解才发现自己上当了,于是迅速报案。 2009年7月22日,渝中区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将宋某刑事拘留,同年8月11日执行逮捕。此案随后指定由渝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0月21日,渝北区检察院以宋某涉嫌诈骗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一审中鉴于其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遂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一审宣判后,宋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近日,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记者 莫雪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