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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自建房楼下遭殃 人民路居民私搭乱盖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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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17 05:41:24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楼上自建房 楼下水上墙 人民路一居民在露台私搭乱盖 邻里为此闹上法庭

    一提到违法建筑,相信很多人会对此持反对态度,搭建者倒是受了益,而家住四方区人民路的苏先生却遇到了麻烦事。昨天苏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连续几年,一到下雨天,他家北卧室的墙面就开始渗水,时间长了出现很多霉印,厨房和卫生间都时常有异味,他猜测这一切与楼上居民私自搭建违法建筑有关。

    只要一下雨屋里就渗水

    在604室苏先生家里,记者看到一间卧室天花板上,四角和中间部位都是发黑的霉斑,白色的墙壁石灰裂开了并翘起,中间现出几道污水痕迹,墙壁下方是厚厚的黑色霉印。

    据苏先生介绍,小区大概是1998年建成的,2005年他才搬来居住,可是自从搬进来后,每次下雨,北间卧室、厨房、卫生间就开始不断漏水,墙面损坏严重。“我搬进来之前房子是出租的,有时候觉得房里霉味很重,以为是承租人不爱干净导致,一直没弄明白屋顶墙壁渗水原因。”苏先生说,后来他才发现可能是楼上的违法房导致家中漏水。

    楼上违法搭建有影响

    在楼下记者看到,苏先生家卧室顶上有一排搭建的小房,房子安装着简易栏杆和防盗窗,远远看过去,里面还晾着衣服。苏先生说,这栋楼1楼到6楼房屋面积是一样大小的,唯有顶楼7楼面积小些,这样就形成了错层,在7楼形成了一个露天平台,7楼居民就利用这块平台,搭建了简易房屋。

    “错层的楼板可能导致漏水。”苏先生说,搭建房子破坏了楼板,于是他就向楼上邻居进行交涉,邻居一开始态度还行,修过几次但都没修好,后来就躲着不见,也不予以维修了,后来表示漏水与他们无关。

    苏先生说,他曾向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反映,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查看,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出解决方案,在去年6月,楼上房主竟将房子悄悄卖了。和现在的房主交涉此事,人家说小房不是她建的,不愿承担责任,也不愿拆除,无奈他只好将以前房主和现在房主同时告上法庭了。

    不解决问题双方上法庭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的薛强强律师,薛律师表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楼上住户私自搭建违法建筑的确影响到苏先生的生活,苏先生有权要求对方排除妨害,包括拆除,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从承担责任的主体来说,以前的房主和现在的房主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对于苏先生的举报,城市管理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且有权责令侵权人限期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 记者 吴帅 实习生 徐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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