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焦作市近年来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对重点对象的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围绕权力的阳光运行、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了制度建设水平。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焦作市制定关于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十项制度”。主要包括廉政承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财务联签会审、信访问题说明等,并将其向科级干部和农村干部延伸。此外,该市还在财政局、环保局、卫生局开展了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三个单位共查找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点601个,并制定出“一对一”的防控措施。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该市初步建立了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了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里。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焦作市在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制度建设。在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有效控制和监督方面,制定《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方面,出台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工作机制,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廉政合同制度》等制度;在加强干部人事管理改革方面,建立完善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公选公示等制度。 围绕权力的阳光运行,焦作市实施“阳光权力”工程,在党政机关推行工作质量管理标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将各职能部门的职能、科室责任、办事程序以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方便群众监督。推行绩效考评制度,不断深化对行政行为的约束和规范。探索建立了应急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并积极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建立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焦作市先后制定实施涉及行政审批、城镇拆迁补偿管理、保护农民工权益、大型建设项目代建制等一系列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规定,有效地预防和解决了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特别是近年来,该市紧紧抓住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资金、资产、资源等热点、焦点问题,在农村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四议两公开”、“勤廉‘双述双评’”和“三票评议”等制度,建立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了“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的工作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2009年,全市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问题下降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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