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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单曝药品惊人差价 出厂1.2元零售18(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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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15 06:20:47 京华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记者张沫摄

订货单曝药品惊人差价:出厂价1.2元零售18元

    连锁药店

    进货渠道不同

    北京杏林春大药房的连锁药店分布在北京5个区。该药店的冯经理解释称,他们的药是从医药公司拿的货,至于银黄胶囊不足两元的出厂价,“医药公司可没有1块8这个价钱,最起码也要六七块钱。”在这之上,药品还会加上物流配送费、药店的人员和房租等费用,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最后形成药店的零售价。

    冯先生认为,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串货”或不索取发票导致的。前者是因为药品厂家给每个省的出厂价格不同,从进货价较便宜的外省拿货,然后在京销售的情况;后者则能让价格里外相差10%左右。

    “进货价格的差异”是冯先生认为造成零售价不同的主要原因,但他也坦言,通常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知名度的药品,进货价格差别不大,在各药店的零售价也相对统一。

    厂家销售

    终端最盈利

    在曝光的订货单的跟帖里,有网友称原来在药店当过会计,“平时买的几十元钱的药,进价才几块钱。”也有自称“做医药这行”的网友表示,曝光的订货单利润“还不是很高的”。

    面对以药店身份咨询的记者,中智方面的销售员说:“你们终端赚的最多。我也跟你直说好了,比如3块钱的东西,你可以卖到十几、二十块钱,这是绝对可以的,所以你们利润是很高很高的。”中智药业集团营销部的工作人员称,他们的药在北京铺货并不多,公司的销售模式在调整;正因为没有指定的北京药品公司,所以有时会对药店、个人代理直接发货。

    然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目前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严格执行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加价率作价的规定,但不得高于政府指导的最高零售价格。

    发改委

    属于自主定价

    去年9月份,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它们都是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价格。

    限价名单里并没有“银黄胶囊”,只有银黄片和银黄颗粒两种剂型的银黄制品。北京市发改委解释称,银黄颗粒(片、口服液)在本市定价范围,均实行政府指导价,定价内容为零售价格,定价形式为最高零售价格。而银黄胶囊未列入国家和本市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因此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同一规格的同种药品,为何会在不同的药店出现如此大的价格差异?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工作人员解释称,这是正常现象,因为药店的经营方式和策略有很多种,有的甚至可以亏着卖,属于市场营销学的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药品价格水平正常。对于其合理定价,可以参考片剂,但又不能简单参考,需按每天服用的药量来对比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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