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网友在论坛爆料,称2009年4月,瓯海区泽雅供电所支部书记、副所长叶某在市区一宾馆房间内进行嫖娼,被瓯海警方查处。但只被罚款500元,而警方没有向叶所在单位通报,现在其书记、副所长照当不误。帖子发出后,记者走访当地公安、电力、纪委等相关部门,探究事件真相。 景山派出所:当事人曾隐瞒党员身份 瓯海公安分局景山派出所教导员周朝阳介绍,根据他们调查,去年4月23日下午,叶某在市区一宾馆被民警抓获。当时叶某刚与卖淫女谈好价钱,还未发生性行为,警方认为其涉嫌嫖娼,但情节较轻,便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瓯海区纪委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查处赌博、卖淫嫖娼等治安刑事案件中,涉及中共党员或监察对象的,应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叶某在做讯问笔录时,未交代其党员身份,并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前天,景山派出所发现网友举报后,已主动将叶某涉嫌嫖娼案件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瓯海供电分局:仅业务联系 瓯海供电分局党委书记王建义介绍,泽雅供电所是一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双方仅业务联系关系,瓯海供电分局为泽雅供电所提供技术、设备等支持。叶某是通过与该分局签订聘任合同后,担任泽雅供电所副所长职务的。其党组织关系不在该分局,而在泽雅镇党委。 记者了解到,叶某目前仍是泽雅供电所副所长。王建义说,瓯海供电分局可以撤销叶某的副所长职务,但需要警方、当地政府出具证明后,才能处理。他们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瓯海区纪委: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前天上午,瓯海区纪委信访办工作人员称,今年春节期间,已有人通过网络向纪委举报叶某,目前区纪委已将此事交由泽雅镇纪委查办。 泽雅镇纪委副书记周胜荣说,上周开始,他们已着手对叶某涉嫌嫖娼事件进行调查。昨天下午,泽雅镇纪委书记童丽敏给记者打来电话,纪委已立案调查该事件。当天,纪委已找其谈话。 当事人:愿意接受组织处罚 昨天上午10时,记者来到泽雅供电所,经询问得知,叶某没有来上班。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叶某。叶某说,网友所举报的事件确实存在,他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组织对他的处罚。叶某称,事件曝光后,对他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感到很内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