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09年10月,因为琐事,陈强纠集另外3人在天桥区北园附近将“80 后”小伙许明(化名)殴打,其后掠走了许明车上的两个手提袋子。袋子里面除了一些衣物,还有一部手机和一张加油卡。后来,陈强投案自首,如今被控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舜网讯 一个刚满20岁的小伙子,怎么就跟抢劫犯这三个字画上了等号?昨天上午,200多个在山东省法官学院进修的学员把天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旁听席坐了个 起因 “他老是约我女朋友” 上午10点,戴着手铐的被告陈强被两名法警带进审判庭,根据公诉人的陈述,陈强成为抢劫犯并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2009年10月,因为琐事,陈强纠集另外3人在天桥区北园附近将“80 后”小伙许明(化名)殴打,其后掠走了许明车上的两个手提袋子。袋子里面除了一些衣物,还有一部手机和一张加油卡。后来,陈强投案自首,如今被控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对于公诉人的说法,陈强没有否认,不过他觉得有必要说一下自己的动机:“他老是约我女朋友,还笑话我:没钱又没车,一个泡澡堂子的……我就很生气,叫了朋友揍他。”为一句话,刚刚20岁的年轻人就成了抢劫犯,这引来旁听席上一阵唏嘘。 案发 猛揍“情敌”出口气 对于陈强“教训”许明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庭审法官提了个问题:“当时你怎么知道原告的准确位置?” 陈强称,他从女友手机上的短信得知,许明早上8点多把车停在一个市场门口等着,两人一起出去玩。陈强马上给朋友打电话,打算给“情敌”点颜色看看,为自己出一口气。很快哥们带着两个帮手赶来。 陈强一伙4人守候在附近,眼看女友上了许明的车之后,火冒三丈的陈强冲上去,把情敌拉下车来,拳打脚踢猛揍一顿,还掏出随身携带的指甲剪,用上面的小锉刀,朝对方身上连扎了几下。公诉人当庭提供的法医鉴定表明,这构成了轻微伤。 冲动 揍完又顺手拿走俩袋子 更严重的事情在后面。“当时打得他说再也不敢了。我看见他车后座上有两个手提纸袋,就给拿走了。跑到一个垃圾楼前,倒出来一看,除了一些衣服、洗刷用品,就一个黑色手机有点用。手机给了朋友,其他的都扔了。”陈强说。 陈强在庭上供述,自己事后非常害怕,把手机卡都扔掉了。坐上长途汽车回老家,到了汽车站没敢进家门,惶恐中又溜回济南。身上又没有钱了,在火车站附近找到一个派出所投案自首。 面对暴力掠夺财物的事实,陈强没有否认,被指控抢劫罪名成立。合议庭合议之后,审判长当庭宣判,鉴于自首情节,以抢劫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3000元,并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71.8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