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续几天都在外吃饭,选择的饭店大多就是在漳州一路、闽江二路附近,饭店都不错,可是总是在结账的时候没有给我开具发票。”近日,有网民在青岛新闻网社区论坛上发帖子反映此事,并把有关图片发到了网上。饭店不开发票的情况是否普遍,为什么饭店不愿意开发票,监管部门对此是怎么说法呢?早报记者调查了此事。 组团支持“开票族” 网友“失物森林”在青岛论坛上发帖声称,因为单位 这个声讨饭店不开发票的帖子一经上网,就引来34名网友跟帖发言。网友“枯叶蝶舞”说,东海路上一家火锅店,基本每次都说“不要发票,给省些钱,也就少个几块钱。”另有一些小店就不说了,都是手撕发票。网友“小猪baby”说,香港花园一家酒店,从第一次开始,没有一次要发票成功,每次都说刚用完,下次补。网友“ sharon_6867”说,自己每次都是使用同一个办法来对待饭店,拿着发票来结账,不然就不结账。 网友“彼岸风度”说,根据税法,商品标价中已经包含税款,如果大家在消费时遇到不法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欢迎大家积极举报,或者拨打税法热线12366,举报有奖。不少网友纷纷发帖子来支持 “开票族”,也呼吁有关部门来查处不开发票的酒店。 想开发票有点难 情况一 自家没发票 别处借来用 连日来,早报记者走访了市区10多家饭店,结果发现有4家在开具发票上“很不情愿”。3月4日晚上8时30分许,记者4人赶到了四方路的来顺烧烤店。在消费了87元后,随后向店方索要发票,大约五六分钟后,女店主交给了记者90元的定额发票,上面印着的“隆昌盛饭店”的字样,正是隔壁酒店的名称。女店主解释,他们店里没有发票了,她拿来的发票是正宗的发票。 情况二 不满10元拒开发票 3月5日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了云霄路的商记牛肉拉面馆,记者点了一份8元大碗牛肉拉面。“给我开一张发票。”记者要求,女收银员说,10元钱的饭菜不够开发票的标准,记者又要了5元的凉菜,交完钱后,女收银员干脆把饭店的收费小票交给记者。 情况三 不给开发票 只有收据 3月6日上午11时30分许,记者与同事一起赶到了章丘路的河间驴肉火烧店探访。记者点了4个驴肉火烧、两碗驴肉汤,合计是34元钱。“你给我开一张发票吧。”听到这句话后,女服务员表现出很为难的样子,“我们是小吃店,无法开发票。”记者坚持要发票,火烧店经理刘某赶过来解释,他们店每个月的营业额要在5000元以上,税务部门才能给办理发票。“我们刚干了一个多月时间,我们的店太小了,办不下来这一块业务。”随后,记者跟刘某聊起天来,他告诉记者,自己以前在外地开饭店,都是使用机打发票。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刘某给记者开具了一张收据,“春节前,很多单位来我这里订驴肉礼盒,他们都是要的收据,照样能报销。”刘某说漏了嘴,这家饭店已经开了一段时间了。在刘某跟记者聊天的五六分钟里,先后来了三拨人,大约消费了200多元钱,就算是按照这个标准算,一个月下来也已经超过了刘某所说的5000元的标准了。“你不给开发票,这样不违法吗?”记者问,刘某说,他已经给开了收据,这样总比给假发票好一些,他认为这不是违法。 不开发票是想偷税 为什么酒店不愿意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呢?昨天,一家饭店的负责人老李向记者介绍了其中的猫腻,现在青岛餐饮业缴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估税,就是按照饭店申报的营业额来每月缴纳固定税费;另外一种是采用机打发票,按照发票总额来收取税费,发票越多,税费也就越多。据介绍,餐饮业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合计大约是7.5%,也就是说每提供100元发票,酒店要大约缴纳7.5元钱的税费。 “估税的情况,饭店要向税务部门购买发票,每本工本费是5元钱,超过定额税费后,要加收一定的税费;而机打的发票,因为是跟税务部门联网,税务部门会及时监控,有些饭店为了逃税,也就是采取一些小恩小惠来尽量少开发票。” 为什么出现一些酒店提供其他单位发票的情况,老李告诉记者,一些饭店遇到了非要发票的较真消费者,又不想多缴纳税费,只得借用其他单位的发票,甚至使用假发票来糊弄消费者。 百元餐饮发票是假冒 定额发票只有10元、20元、50元三种 酒店不开发票,监管部门对此是什么说法呢?市南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餐饮业的发票分为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两种。定额发票分为10元、20元、50元3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餐饮定额发票中没有100元的发票,酒店出具的100元餐饮定额发票都是假的。 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含10元)以上,无论消费者是否要求开具发票,收款方必须逐笔开具发票;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以下,收款方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收款方必须开具,不得拒开发票。 餐饮业成不开发票“重灾区” “市民就餐时,遇到酒店不开发票、开具假发票、借用其他单位发票的,都可以向我们举报,当场举报或者事后举报都行。”记者了解到,去年市南区地税局接到了160多起发票投诉,市北区接到了79起发票举报,在这些举报中,有关餐饮业的占到了一半以上,餐饮业已经成为不开发票的重灾区。 市南区地税局征管科工作人员介绍,餐饮业要缴纳营业税等税费,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实质上就是在偷税,这也是税务部门要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目前餐饮业不开发票的3种伎俩,最常见的是开具收据,声称下一次就可以补开发票;其次是提供假发票,有的会提供外地发票;第三就是会拿其他店家的发票来搪塞消费者。 拒开发票请你举报 “市民举报拒开发票的单位,查实后还将获得奖励,我们也提醒消费者要及时索要消费发票。”昨天,市南区地税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根据规定,对拒开发票和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的,税务机关将处以最低1000元罚款。消费者举报饭店拒开发票和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的,经查实,税务机关将给予举报人不低于票面金额2倍的奖励,但最高不得高于10000元。奖励金额不足50元的,给予50元奖励。对使用假发票的,税务部门处以最低10000元的罚款,经查实,每案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的奖励。 向市民征集消费“潜规则” 昨天,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郭海源介绍,《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的张海律师认为,部分餐饮行业不愿意给消费者出具发票,实际上是一种消费潜规则,说到底是为了逃税,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所谓的“消费潜规则”就是指没有显现出来但已是心照不宣的消费规矩,不成文、不公开在消费领域内得到大多数人的默许和遵守成为相关法律法规之外的另一套行为准则和规范。 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今年,市消保委将举行消费者评议、比较试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系列活动,继续挑战不利于消费者的潜规则。到饭店吃饭不能自带酒水、商家先提价后打折、强制消费消毒餐具……这些消费领域的种种潜规则,市民肯定不会陌生。作为消费者,面对这些消费潜规则,我们似乎不应该只是摇头叹气…… 今起,青岛早报与青岛新闻网联合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等向市民征集消费潜规则,“诚信青岛拒绝潜规则”活动也将拉开序幕,希望熟悉行业潜规则的“深喉”联系我们,一起挑战消费潜规则,广泛征集食品、餐饮、家电、旅游、汽车、房产等行业的潜规则,早报记者调查其中的内幕,一起维护我们共同的权益。活动主办方将由网民通过青岛新闻网网上投票,评选出最希望破除的十大消费“潜规则”。 相关链接 3种方式查发票真假 市民可以采取3种方式来查询发票的真假,电话查询 :拨打青岛地税纳税服务电话 12366-2 ,由话务员人工受理为您查询发票的真伪;短信查询:移动、联通和电信CDMA用户可以编辑短信内容:F(大小写均可)+12位的发票代码+8位的发票号码(不要录入 “+ ”号),发送到106353212366 ,查询结果即时发送回手机。无论移动、联通还是电信的用户,接收106353212366的任何短信都是免费的;网上查询,用户可以登录青岛市地税局网站(),进入首页“在线查询”栏目—“发票发售信息查询”页面,输入12位的发票代码和8位的发票号码,点击提交查询,查询结果即时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