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2009民生在线> 网谈回音 > 正文

市南区长兑现承诺再答网友 满意度

1
青岛新闻网 2010-03-07 16:33:44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516】

    zzzyyyy 关于旅游大礼包

    我是在青岛中途转车回部队上班的一名军人,我在火车站附近看到有好几块广告牌上银着旅游大礼包的广告,请问这些个大礼包能给我们提供什么实质性的优惠?

    答: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对我区经济的综合带动作用,我区全面整合旅游、文化、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资源和产品,策划推出了青岛•市南2010欢乐旅游年系列活动,特别推出了4万套“十百千万”旅游大礼包,主要包括十大特色景点、百家餐饮名店、千间特惠客房和16万张免费门票以及住宿、餐饮优惠券等。即:“十”大特色景点:海底世界、奥帆中心、银海国际游艇俱乐部、小青岛、小鱼山、信号山公园、海军博物馆、迎宾馆、康有为故居、德式监狱旧址博物馆等景点推出五至八折的冬季特惠门票价格,整体优惠幅度达40%以上。“百”家餐饮名店:发动市南百家文化餐饮名店,推出打折等优惠活动和除夕特色年夜饭等节日特色宴席,为广大市民和游客奉上节日盛宴。“千”间特惠客房:联合辖区20家星级酒店、商务宾馆等住宿企业,每日推出一千间“百元”特惠客房,平均价格低至四到七折。“万”张免费门票: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银海国际游艇俱乐部、小青岛、小鱼山和AAA级旅游景区信号山公园等四个景点,免费提供十六万张门票。

    【贴号:532】

    心心首善 Re:建成首善之区的建议

    真心希望社工朋友们能够扎扎实实的在社区锻炼几年,跟着老社区主任多学一点管理经验,多向老社区主任学习他们平易近人的工作态度和为民服务的热情,多深入居民家中,多做一些利国利民的好事,扎扎实实的为社区居民做实事做好事,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社区居民的喜欢,他们才有可能投你的票,。切忌:做好社区工作不是只有文凭就可以的事情,千万不要光想着当居委会主任,做好眼前的事情吧。

    答: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理解和体谅。的确社区工作千头万绪,十分繁杂,有些事情看似简单,处理起来也需要很多的知识和技巧。俗语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只要坚持干好本职工作,真心实意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就能够得到居民的认可和欢迎。

    【贴号:540】

    qdklm 兴安路筒子楼改建问题

    万区长: 您好,我是兴安路9号104户的房主,去年7月开始筒子楼改造,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签订了改造方案,应该年底交房,但市南建管局和施工方没有按施工合同交付房屋,使我至今没有能够入住,春节都是在外面过的。 我将情况反映给市南有关方面,市南建管局将此事推给红岛路街道办事处,至今已有3个月,但无任何答复,特反映给您,请过问解决一下。 兴安路9号104户 孔黎明 邮箱 kongliming@qingdaonews.com

    答:2009年7月,根据居民要求,经市建委批准,我区对兴安路9号进行了筒子楼改造,每户新增卫生间、厨房,进行了自来水、天然气改造,惠及居民68户,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将责成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贴号:552】

    zhuxiaomei828 拆迁居民签订的租赁房协议,为什么现在不兑现!

    我是西藏路的拆迁居民,当时拆迁的时候,政府答应给我家一套租赁房,也给我们签订了协议,但是现在租赁房的分配政策出台以后,反而又说我们的协议失效了,请问政府就是这样说话不算话,欺骗老百姓吗? 希望您能解决一下,给我们一个实际的说法!

    答:按照市政府关于改善民生,实施“两改”项目的统一部署,依据拆迁法规和相关政策,2007年我区陆续实施了云南片区、火车站商圈等项目的旧城改造。通过拆迁,极大地改善了被拆迁居民的居住条件,拆迁改造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此,区政府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承担了巨额的债务和风险。

    在拆迁过程中,部分居民以家庭人口多、子女已成人等原因,希望在拆迁补偿以外再多得到一套或几套住房,超出了拆迁法规能解决的问题范围。恰在此时,媒体报道了市政府将由相应主管部门在相应区域集中建设租赁住房,主要解决那些既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居民住房问题的消息。拆迁相关部门根据部分居民的强烈要求,结合租赁房的相关信息,本着协助居民解决相应诉求,遵循不违背租赁住房政策规定的原则,在与拆迁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对提出申请租赁房的居民增加了条款或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在符合保障性住房规定的条件下给予办理租赁公房。

    目前,青岛市第一批租赁公房政策已出台,部分居民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就是不符合租赁房协议中“按青岛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租赁公房”的约定,不能办理租赁住房。对部分居民不能正确理解协议约定的内容,认为误导了拆迁居民,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们非常理解居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住房条件和希望尽早一步到位的愿望,但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住房条件的改善需要一定的过程,市政府将根据财力情况分步实施建设和保障,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将逐步得到实现,这一实际情况,也请各位居民理解。

    【贴号:600】

    qdklm 兴安路筒子楼改建问题

    万区长: 您好,我是兴安路9号104户的房主,去年7月开始筒子楼改造,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签订了改造方案,应该年底交房,但市南建管局和施工方没有按施工合同交付房屋,使我至今没有能够入住,春节都是在外面过的。 我将情况反映给市南有关方面,市南建管局将此事推给红岛路街道办事处,至今已有3个月,但无任何答复,特反映给您,请过问解决一下。 兴安路9号104户 孔黎明 邮箱 kongliming@qingdaonews.com

    答:2009年7月,根据居民要求,经市建委批准,我区对兴安路9号进行了筒子楼改造,每户新增卫生间、厨房,进行了自来水、天然气改造,惠及居民68户,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将责成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贴号:626】

    zhuxiaomei828 拆迁居民签订的租赁房协议,为什么现在不兑现!

    我是西藏路71号的拆迁居民,当时拆迁的时候,政府答应给我家一套租赁房,也给我们签订了协议,但是现在租赁房的分配政策出台以后,反而又说我们的协议失效了,请问政府就是这样说话不算话,欺骗老百姓吗? 希望您能解决一下,给我们一个实际的说法!

    答:按照市政府关于改善民生,实施“两改”项目的统一部署,依据拆迁法规和相关政策,2007年我区陆续实施了云南片区、火车站商圈等项目的旧城改造。通过拆迁,极大地改善了被拆迁居民的居住条件,拆迁改造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此,区政府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承担了巨额的债务和风险。

    在拆迁过程中,部分居民以家庭人口多、子女已成人等原因,希望在拆迁补偿以外再多得到一套或几套住房,超出了拆迁法规能解决的问题范围。恰在此时,媒体报道了市政府将由相应主管部门在相应区域集中建设租赁住房,主要解决那些既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居民住房问题的消息。拆迁相关部门根据部分居民的强烈要求,结合租赁房的相关信息,本着协助居民解决相应诉求,遵循不违背租赁住房政策规定的原则,在与拆迁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对提出申请租赁房的居民增加了条款或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在符合保障性住房规定的条件下给予办理租赁公房。

    目前,青岛市第一批租赁公房政策已出台,部分居民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就是不符合租赁房协议中“按青岛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租赁公房”的约定,不能办理租赁住房。对部分居民不能正确理解协议约定的内容,认为误导了拆迁居民,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们非常理解居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住房条件和希望尽早一步到位的愿望,但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住房条件的改善需要一定的过程,市政府将根据财力情况分步实施建设和保障,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将逐步得到实现,这一实际情况,也请各位居民理解。

    【贴号:672】

    贫民百姓 关于承租房

    你好万区长我们07年云南路.东平路等因拆迁和市南区拆迁办签定的承租房什么时候能给予解决。谢谢

    答:租赁房配租工作由全市制订统一政策进行登记和分配,目前市政府已于2010年1月30日通过媒体平台对外发布了《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按照相关政策,请我区已签订租赁房协议的居民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市北区长王京文网谈实录 满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