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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男欲续旧情遭拒 楼道住所中二度强奸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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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07 06:49:54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谈了两年多的恋爱最终分手,男友旧情难忘要求恢复恋爱关系,遭到前女友拒绝,孙某强行在前女友暂住处的门前将她奸淫,事后,还将女友强行带到自己的暂住处再次强行发生关系。记者昨天获悉,枣庄来青的孙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旧情难续男子施暴

    26岁的孙某在青岛打工,两年前,孙某因工作关系与司某认识,两人随后确立恋爱关系。去年7月份,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我一直

不能忘了她,一直找机会想和好。”孙某说,可是他却遭到司某的多次拒绝。

    去年8月26日晚,孙某在司某的暂住处门前等她回家。“要死就一起死。”孙某的请求再次遭到拒绝后威胁司某,随后双方发生拉扯,拉扯过程中司某被抓伤。次日2时许,孙某再次来到司某暂住处,并在楼梯拐角处将她强奸。

    拽回住所再次强暴

    事后,孙某提出让司某到他的暂住处,希望再续前缘,又遭到司某的反抗。孙某随后叫来一辆出租车,并强行将司某推上出租车后座。“上车后,我非常害怕,他跟疯了似的,我就没敢反抗。”案发后司某对民警说,到了孙某暂住处后,对方再次强行与她发生性行为。

    “我姐姐一晚上没回来,第二天回来说被强奸了,我就陪着姐姐到公安部门报案。”司某的弟弟说。

    第二天下午,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到案后,孙某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法医鉴定,司某所受伤害构成轻微伤。

    一时冲动领刑四年半

    法院认为,孙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庭审中,孙某辩解第二次与司某发生性关系是强奸行为证据不足,经查,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强行将司某带至暂住处,违背司某意志发生第二次性关系,辩解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因此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王涛 程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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