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未贯通道路畅通工程,打通长春路等10条城市道路 项目内容:打通长春路、鲁阳路、宜阳路、万安路、瑞安路、安阳路、甘泉路、滨河路、中崂路、鸿园路等10条城市道路,提高城市整体道路网的通达性,缓解周边居民的出行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青岛城投集团、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 六、更新尾气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公交车1200辆 项目内容:更新1200辆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公交车,使我市公交车辆尾气排放总体达到国家标准,改善市区大气质量和居民出行条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青岛城投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青岛公交集团、青岛交运集团 七、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市区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一)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项目内容: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逐步推进。 2010年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的城阳区、即墨市实施,惠及126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 (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 项目内容:2010年将五市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崂山、黄岛、城阳三区结合各自实际适当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20元。通过提高筹资标准,加大参合农民看病就医报销比例,降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自付比例。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三)提高市区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项目内容:从2010年起,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约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提高我市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 (四)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项目内容:2010年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调整到15万元左右,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特别是危重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 八、为市区169所中小学校周边安装交通安全智能管理系统 项目内容:为市区169所中小学校周边安装电子警察系统169处、视频监控系统100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41处、超速检测系统6处等。通过该项目实施,降低中、小学门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科学化管理水平与效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 九、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项目内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健康教育;三是预防接种;四是传染病防治;五是儿童保健;六是孕产妇保健;七是老年人保健;八是慢性病管理;九是重性精神病管理。通过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包括:一是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二是农村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检查项目;三是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四是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五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与卫生学评价项目;六是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市人口计生委、市农委、市残联,各区市政府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