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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3天女婴被弃出租车 女孩先天马蹄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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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05 05:52:08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将女婴丢在出租车后座,借口下车就一去不返。前晚10点20分,的哥高师傅遭遇此情况后拨打110报警,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将女婴送到医院检查发现,这个出生仅三天的女婴除了右脚先天“马蹄足”外,身体各部分都十分健康。昨天凌晨2时,记者随民警一起将女婴送到儿童福利院,民警表示将根据线索追查丢弃婴儿的乘车人。

    出租车后座发现女婴

    “坐我车的乘客下车说是办点事,结果一直不回来,我才

发现他们把孩子丢我车上了。”前天晚上10点20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的哥高师傅的报警电话,民警立刻赶到现场,联系120将孩子送到儿童医院。

    经检查,这个女婴的脐带头还未脱落,出生时间应该不超过3天。“除了右脚是‘马蹄足’外,这个孩子一切正常。”医生表示,“马蹄足”在3岁之前可以矫正,并且完全可以痊愈,即使严重也可以通过手术矫正。

    “真是太狠心了,这么小的孩子就这么丢了,这到底是不是他们的亲生孩子。”医院急诊室内,不少市民围着看这个刚出生就被遗弃的女婴,不少市民对丢孩子的行为表示愤怒。

    弃婴乘客年约50岁

    昨天凌晨,记者联系到报警的高师傅。“是一男一女,年龄在50岁左右,从儿童医院附近上的车,说去火车站。”高师傅说,自己开车到中山路、肥城路路口时,这两名乘客要求停车,说要下车办点事,马上就回来。

    “我就停车让他们下去,但过了一会还不见他们回来,我突然想起来他们下车时没抱上孩子。”高师傅表示,他回头发现孩子被放在后座上,就赶紧打110报警。“男的穿个深色夹克,女的穿件绿色的上衣,两个人都是本地口音,如果是孩子亲戚的话,也是祖辈的人。”高师傅说。

    记者从女婴的随身物品中看到一盒惠氏奶粉、一个奶瓶和一条黄色的大毛巾以及一些纸尿裤。民警表示,除了这些东西,对方还留下200元钱,他们将追查遗弃婴儿的人。

    昨夜凌晨送入福利院

    新生儿每两小时左右就要喂一次,昨天凌晨2时,记者随中山路派出所民警一起将孩子送到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为女婴洗了澡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将女婴抱上小床睡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九人民医院妇产科,当班的医护人员均表示这几天没有接生过这样的女婴,本报记者今天将继续展开调查,如果您知道这名女婴在哪家医院出生等信息,请拨打手机13573255720与记者联系。 段海鹰 王晓先 摄影报道

    遗弃触犯《刑法》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按《刑法》有关规定,如果是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则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还将涉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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