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促会副会长李焕亭(右)为企业颁发我市首份出口秘鲁优惠原产地证书 青岛新闻网3月2日讯 昨天,《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实施。记者采访获悉,昨天下午,市贸促会为我市一家外贸公司签发了货物优惠原产地证,这是我市外贸企业获得的第一份出口秘鲁的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也是全国第一批中国—秘鲁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按照《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该企业“持证”出口的产品,进口方可享受零关税,这为加强双方今后的合作增加了筹码。 近年来,秘鲁等拉美国家新兴市场日益受到我国企业的关注。目前,中国是秘鲁第二大贸易伙伴,秘鲁是中国在拉美第七大贸易伙伴。中秘互补性较强的贸易结构和潜力巨大的市场容量,为双方加强今后的贸易往来提供了广阔的商机。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于2009年4月由中秘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并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目的国:韩国、印度、孟加拉、老挝、斯里兰卡)、《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目的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目的国:新西兰)之后,青岛市贸促会可以签发的第四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后,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国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都将从中获益。因此,全面了解自贸协定内容,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积极申办中国-秘鲁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将成为我市企业开拓和巩固秘鲁市场的重要途径和最佳选择。 市贸促会办理出口秘鲁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咨询电话:83861917。(记者 王安 通讯员 马振) 名词解释: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是优惠贸易协定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简称,是协议国之间相互获得关税减免优惠的凭证,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和开启国际市场的“金钥匙”。用好“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有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这对我市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实现我市对外贸易“保份额、调结构、促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