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荣昌县检察院就夏萍等18人“涉黑”案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该团伙,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非发持有枪支等8项罪名。目前,持续三天的庭审已结束,法院将于近日宣判。 纠结两劳人员 在渝中区形成强势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被告人夏萍和其丈夫冷明权(另案处理),从2003年下半年起,开始纠集王勇(另案处理 严设“帮规” 用毒品控制组织成员 检方指称,该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被组织成员认可的“帮规”。夏萍及冷明权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忠实于他俩,按他们的意志办事,办事要尽心尽力,对不该打听的事,绝对不能打听。组织成员在办事过程中,决不能出差错,否则要遭责骂、殴打甚至被开除。为了控制和笼络组织成员,2005年至案发前,夏萍及冷明权多次出资购买冰毒、“K粉”、“麻古”等毒品,组织成员集体吸食。为壮大实力,便于统一指挥和行动,被告人夏萍及冷明权将非法聚敛的钱财,一部分用于该组织统一购买枪支、砍刀、高级轿车等作案工具,并交专人保管,在组织作案时统一进行分配。 与“谢姐”合伙开赌场 寻求“保护伞” 检方指控,为进一步扩充该组织势力范围,2004年9月,夏萍等人与谢才萍等人合伙开设赌场,利用谢才萍是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的兄弟媳妇这一关系,使赌场具备了“抗打击”能力。该组织不定期从赌场获取的非法利益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交给谢才萍,让其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寻求非法保护。 据悉,2004年以来,夏萍、冷明权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敛聚了大量钱财,所获取的经济利益高达2000万余元。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给群众造成心理强制,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记者 罗玺 通讯员 蒲昌迅 新闻人物 “夏萍”案第一公诉人毕赛男 儿子手术时,她在出庭支持公诉 夏萍等18人涉黑案庭审从2月10日开始,持续了三天,一直到大年三十前一天,每天庭审都从早上8时30分持续到晚上10时左右,除了上厕所、吃饭,两位公诉人基本没有任何休息时间,光是宣读近3万字的起诉书,就用了70多分钟。 庭审后,第一公诉人毕赛男匆匆离开现场。“她赶着去看生病住院的儿子。”荣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介绍,从去年8月参与办理该案后,毕赛男和同事基本没有放过一天假,国庆、元旦都在办案中,每晚11时还坐在电脑前。眼睛肿痛,颈椎、腰椎酸痛,毕赛男经常边吃药边看案卷,让她唯一放心不下的,是上初中的儿子。 梁经顺透露,毕赛男是单亲母亲,和儿子关系非常好。由于工作忙,毕赛男将儿子寄养在万州亲戚家中,平时隔半个月,利用周末去看望儿子,每天要和儿子聊电话才能睡好。因办理该案,毕赛男已近7个多月没见到儿子,打电话的次数和时间也大大减少,儿子经常问她,什么时候去看他,毕赛男只好哄他:“快了,还有几天。”知道妈妈工作忙,儿子安慰毕赛男说:“妈,你忙吧,有空再来看我。”最近,儿子阑尾发炎,做手术时,毕赛男正在出庭支持公诉。 另一位家住荣昌某镇、只有27岁的公诉人李俭彬,为了办案,也几个月没回家。母亲生病,他回家匆匆看望后,便连夜赶回单位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