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山东省招考院获悉,为加强山东省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规范考试人员处置考场违规行为,严肃考试纪律,山东省日前出台了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考生在今年的艺考考场上如果出现9种违纪行为中的一种,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并将违纪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这9种行为分别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 在今年的艺考中,如果有故意销毁试卷等 14种作弊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收回《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测试报考证》 或《准考证》 ,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尹玉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