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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跑会:严格执法检查防劳务派遣用工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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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2-26 12:22:48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人大代表、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

    青岛新闻网2月26日讯 在今年的“两会”上,针对近期以来劳务派遣扩大化的问题,市人大代表、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建议,集中开展全市劳务派遣用工执法大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栾少湖表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专门规定,结束了我国劳务派遣工作长期无法可依的历史,它对劳务派遣用工各

方权利义务关系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制度,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虽然该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并不是任何一个用人单位的任何岗位都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但目前的情况是,劳务派遣用工已涉及银行、保险、电信、饭店、物业、建设、商业、医院、邮政等用人单位,并遍及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零售业等各行各业,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外资企业等,也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各行各业已经大有“全员派遣”之势。实践中,劳务派遣制员工与各用人单位的所谓的“正式员工”的待遇差却别极大,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低待遇、不稳定的派遣员工也无法与所在工作单位同心同德,也无法敬岗爱业,这种现象已经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这将是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我们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对此,栾少湖代表建议,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保护用人单位不受群体辞工、集体诉讼等突发事件影响正常业务活动,政府部门应当未雨绸缪,集中开展对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使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对正确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对受劳动派遣用工损害的个案旗帜鲜明地进行维权裁判。并对违法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以确保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合法化。(记者 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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