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军 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于2010年2月24日正式颁布实施。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廉政准 其一,坚定信念。人无信不立。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切实担负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坚持做到廉洁从政,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加强党性锻炼和从政道德修养,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党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否则,信念不强,立场不坚,便会在一些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犯迷糊,管不住自己,再严的要求、再狠的约束,也只能成为“摆设”或被“束之高阁”。 其二,克制贪欲。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人人都有贪欲,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但是,党员干部由于有着“人民公仆”这一特殊的身份要求,就必须克制自己心中的贪欲、贪念、贪婪。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八个禁止”,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要牢记“两个务必”,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廉洁奉公,用准则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空子”,决不放松要求,切实做到勤政廉政。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准则约束没有例外,严格依章依制度办事,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面对诱惑,要多提醒自己、告诫自个,要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要多向先进典型看齐,多以腐败分子自警。 其三,防微杜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党员干部没有天生就不廉洁的,从廉洁到不廉洁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它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日积月累过程。从内容上看,《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八个方面提出了五十二条禁令,这些禁令管的看上去很多都是小事,如“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等,这些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也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洗脸”,始终用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约束自己、要求自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坚持从我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政准则》,要把《廉政准则》当作自己的人生底线,不迈违规违纪的第一步,不犯廉洁从政的第一错。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要带头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凡是有碍公平、公正和廉洁的事,坚决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徇私情,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发生,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当然,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多环节要抓。但是,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始终是最最关键和最最重要的,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出席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的,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切实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真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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