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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跑会:破解农民工讨薪难应建工资保证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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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2-25 11:20:20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2月25日讯  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便成为关注焦点。据统计,在众多讨薪案中,只有六分之一的案件能够得到解决,而建筑业是重灾区。许多年底拿不到钱的农民工无奈之下甚至用跳楼的极端方式来为自己讨薪……

    在今年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青岛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的任素贞提交了《关于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案》的提案,她认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这个社会命题,绝不应该简单地从加强农民工法律意识

这个末节入手,更不应该简单地将那些采取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农民工予以行政拘留作为解决方式,而应该从加强建筑业等行业监管这个源头破题,加大对恶意欠薪者的惩罚。   

    解决“讨薪难” 不应走极端方式

    市政协委员任素贞在提案中提到,农民工作为风险承受力最低的人群来说,也许一次风雨就会让他们流离失所、一场疾病就会让他们家破人亡,几百上千元对他们来说绝不仅仅是一份微薄的工资,更是他们维持简单生计的给养,是他们努力生存的希望。

    而解决农民工“讨薪难”这个社会命题,绝不应该简单地从加强农民工法律意识这个末节入手,更不应该简单地将那些采取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农民工予以行政拘留作为解决方式,他们是弱势群体,不应该将板子打在他们身上,让他们流血流汗再流泪,而应该从加强建筑业等行业监管这个源头破题,加大对恶意欠薪者的惩罚。

    建议: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针对上述现状,任素贞建议,要借鉴相关政策,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现象,可先由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垫付所欠工资,让农工如期拿到一年辛苦挣来的血汗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而各种工程项目往往都有其承包负责人,一旦出现拖欠,应该由项目的最初承包人负责,严惩各级承包转让人,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对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对他们的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纳入年检及下次招标中作为业绩或处罚依据;严格监督管理机制,禁止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凡因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承包建筑工程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上一级具有用工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由发包企业负责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

    任素贞还提出,建议在建筑行业中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凡在我市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业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每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一定比例缴纳, 也可由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建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监督使用。(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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