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1.8万元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鼓励黄标车更新报废,有效控制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国家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了黄标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通知》的规定,符合 《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从去年9月10日起,实行了汽车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目前已经有车主按照原来的标准办理报废手续。根据新的补贴政策,对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车主,应按有关程序确认,并依据新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对已经按财政部商务部规定享受补贴的车主,如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或车主补充相关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也应由上述部门确认后补发补贴资金。 目前,青岛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已经在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专门设立了黄标车以旧换新服务窗口,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以旧换新手续。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通过这个补贴措施,可以加快我市淘汰冒黑烟的汽车,改善环境质量,更好地发展低碳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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