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22日讯 目前,我市平均日产垃圾2000吨,而垃圾处理场大部分处于露天堆放状态,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在青岛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中,政协委员、致公党青岛市委李静提出,应加快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 目前,我市已有大型垃圾转运站1处,处理规模为1500吨/天;卫生填埋场5处,处理规模为2897吨/天;新建成的小涧西垃圾堆肥厂处理规模为300吨/天,年处理量为9900 李静表示,我市在各区(市)应选择街道(镇、村),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使我市的垃圾处理方式由单纯末端处置向源头控制方向转变。此外,李静还提出五点建议—— (一)强化政策引导和地方立法工作尽快完善我市垃圾管理的法规体系,使垃圾的分类收集、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依法促进单位和居民垃圾的减量化和垃圾处理处置的良性循环。制订促进垃圾减量化的政策,促使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促使其它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资源回收工作,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行政部门都应当高度重视,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更新理念、按照职责制定规划;要做到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可行,注重实效。市、区、街环卫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系统,规范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工作,对从事城市垃圾资源化工作的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和定期考核制度。对农村垃圾采取就地分类收集、就地处理/处置的方式。 (三)导入市场机制垃圾处理既是一项公益事业,更要看到分类后的一些有机垃圾、金属、玻璃等可以作为再生资源投入到经济活动中。因此,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静脉产业园为依托,按产业化、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到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事业中,统筹考虑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专业化公司。对农村的有机垃圾应采用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分类收集、集中生物处理的方式做到垃圾不出村;通过专业化处理技术将农村垃圾总量削减70%左右,发酵后的熟垃圾可以作为有机肥回用于农业生产。 (四)实行考核及奖惩制度将垃圾分类收集作为重要指标列入“文明单位”等评比方案的考核范围内,并按照各考核方案的评分标准,对没有完成市下达的分类收集率指标或未开展分类收集工作的部门扣分,对超额完成市分类收集率指标的部门给予奖励,对分类收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区(市)财政投资购买的大型分类收运处理设备实行奖励政策。此外,各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基金,对辖区范围内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意识的提高是污染减排措施得以落实的重要基础。我市尚未建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科普、培训等长效机制。市政府应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来加强分类方法和相关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强化NGO、媒体、新闻工作者等的宣传作用。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收集、污染减排的意识和能力,使污染减排、垃圾分类排放等环保意识和资源循环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参与垃圾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支持垃圾减排的良好氛围并落到实处。在工作起步阶段,通过政府的指导、监督及志愿者的宣传和协助,正确分类,从而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垃圾处置量,延长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 近年来,我市垃圾组分中无机物的含量持续下降,有机物不断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垃圾分类收集将有助于回收大量可用资源,降低垃圾处理和运输费用,简化垃圾处理的过程。因此,加快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不仅能够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利用,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而且是实现环境与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加快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基础保障。(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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