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青岛早报 图片来源:青岛早报 青岛新闻网2月22日讯 记者从四方区公安消防部门了解到,2月20日发生在四方区商城路市场的火灾原因已查明,违章作业过失引起火灾的两位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商城路市场位于四方区开平路6号,占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经营农副产品、日用百货。2010年2月20日13时48分,该市场日用百货区发生火灾,消防中队迅速出动8 火灾发生后,四方区公安消防大队立即成立了火灾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火灾调查组在对火场进行详细勘查后,于20日下午16时向火灾相关4名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该事故是由于市场操作工王厚平在气焊切割作业中焊渣引燃日用百货区西头中排第一家业户房顶可燃物引发火灾。火灾原因查明后,四方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按程序,由四方区公安分局依法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操作工王某某和现场施工负责人胡某分别给予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随即派出所办案人员将二人带到定点医院进行了体检,经体检符合拘留条件,2月21日15时办案人员将二人送至青岛市拘留所办理拘留,成功办结了此起过失引起火灾的行政拘留案件。(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谭采星 赵承建) |